科技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1、 组织拟定全省利用外资水利项目 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编制省级和审核市、州上报的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上报审批。
3、 负责拟定全省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编制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建设实施计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
5、指导、参与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移民的有关工作。
6、 按照有关规定,配合落实和管理利用外资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对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检查督促,协助资金转贷和还款工作。
7、 负责厅直系统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引智工作。
8、 负责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任务件报批、证照办理以及各类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科技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0、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宋平
联系电话 027-87221876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