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7 号)等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水利厅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