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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南

时间:2021-03-31 16:20  |  来源: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

鄂水利函〔2021226

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开发区、工业园区

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水管单位:

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省水利厅于2019年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9201号)。为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技术流程,更好地开展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水利厅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水利厅反映。

湖北省水利厅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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