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重要任务,是纳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第一批)》的保留项目,国家、省节水行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截至目前,水利部已公布我省11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另有1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

为宣传推广各达标县(区)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入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水利厅官网特开设“县委书记谈节水”专栏,发布县委书记署名文章,分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