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水利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0 16:18  |  来源:厅人事处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湖北水利人才工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水利人才队伍,助推湖北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25号)精神,结合湖北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水战略把服务湖北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水利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人才,为建设人才强省和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水利力量。

2025年,省水利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增长,人才结构进一步调整综合素质进一步提,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专家基数有较增幅,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骨干数量较为充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重点创建10个人才创新团队、50个技能人才工作室,选拔50名水利专业拔尖人才、100名高技能人才。2030年,全省水利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灵活,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宽松,聚集人才引力逐渐形成。到2035年,全省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环境基本形成,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基本达成人才队伍建设整体实力位居中部省份前列

聚焦高层次创新型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高层次水利人才引进培养鼓励事业单位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和服务事项申办申报手续,主动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姻,建立高层次人才互通信息渠道,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信息互动交流。支持设置专项事业编制和特设岗位,积极搭建培养平台,聚焦流域安全底线、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利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大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落实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省水利拔尖人才选拔,全力支持水利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

2.打造高水平水利人才创新团队。加强水利人才创新团队选拔培养力度,重点发现和培养具有战略潜质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组织遴选一批全省水利人才创新团队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行动,统筹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攻关,依托项目带科研,瞄准湖北发展战略中涉水问题,聚焦域综合治理、数字孪生流域(工程)、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创新团队申报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

3.强化青年水利人才后备军培养。优先支持青年水利人才参与省部级重点项目、重点规划,科研基金和科研项目进一步向青年水利人才倾斜,引导青年水利人才潜心钻研。壮大青年水利人才队伍,注重选拔40岁左右水利拔尖人才,提高创新团队中32岁以下青年人才比例,加大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才招聘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作用落实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鼓励水科院、省水利设计院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打造青年人才培养平台,强化重大创新成果产出,做好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引留用工作。

、夯实水利基层人才专业基础

4.大力加强水利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弘扬水利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持续开展水文勘测、渠道维护、河道修防、水工闸门运行、水保治理、水工监测、泵站运行等7个水利特色工种技能大赛,每年组织至少2个工种的技能大赛,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代训。重点建设一批级技能人才工作室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师带徒”“传帮带作用,引领省水利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支持技能人才参与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

5.聚焦乡村振兴人才智力帮扶。实施博士+”服务团包片计划和拓展水利专家顾问服务工作,针对重点帮扶县,开展一对一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加大三支一扶招募力度,逐步扩大水利岗位招募规模,力争重点帮扶县水利三支一扶计划年度全覆盖。扩大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训,持续实施基层水利专题培训计划,每年开展水利基层单位局(站)长专题培训班不少于2个班次,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做到全省基层水利单位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6.实施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市、州、县水利部门,依托湖北水职院,开展基层水利人才定向招生专班培养定向就业订单式培养工作,助力基层培养本土水利人才,破解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难题。发挥省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引领作用,针对基层水利信息化、水库移民等重难点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水利专题培训班依托湖北水职院、部分高校进一步加大水利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提升力度全面基层水利人才专业能力水平。

、深化水利人才机制改革

7.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全省水利人才分层次分类别的评价机制,重点修订完善职称评聘、专家评选等制度规定加强对人才政治品质、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创建以创新价值、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8.完善人才流动机制。面贯彻落实省有关政策规定,畅通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支持水科院、湖北水职院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在职创办企业,支持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吸引科技人才和企业家兼职,支持为到企业和基层服务的科技人才提供服务并取酬,促进人才双向流动。健全完善双岗双聘、多点教学、退休返聘、技术服务等方式方法,促进人才柔性流动。

9.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高层次人才集中,在国家、省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加大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力度,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适当高定绩效工资总量实施灵活适当的收入分配办法,支持事业单位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可适当提高科技人才绩效工资的比重。鼓励事业单位推行水利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相关办法

10.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赋予省部级以上专家和创新团队在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科研开发等方面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行经费包干制。鼓励事业单位增加科研经费配套比例,对湖北治水重点领域和前沿科技领域科研开发,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由省部级以上专家和创新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进一步以科研绩效为导向,加强科研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强化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使用问题。

11.健全事业单位岗位晋升机制。支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合理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控制目标,加大专业技术岗位调整设置比重。畅通人才和技能人才破格晋升岗位渠道,对获得国家级科学进步奖项、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名次,在重点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才,破格晋升岗位等级,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提拔重用到领导干部岗位。强化岗位考核管理,落实续聘解聘、岗位调整、薪资升降,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12.推进基层专业技术职务双定向评聘机制。实施全省水利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制度,客观公正评价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水利人才工作业绩,解决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瓶颈,破解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留不住的难题,激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扎根干事激情

、打造水利人才平台支撑体系

13.全方位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建设湖北水利人才高地。重点支持水科院结合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涉水任务,开展科学研究,瞄准建设高、精、尖、专、新全国一流水利水电科研院所的目标,努力打造全省水利水电科研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支持湖北水职院建设双高院校,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积极打造新时代水利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支持省水利设计院参与国家、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努力打造全省水利规划勘测设计人才培养基地

14.高质量建设全省水利智库平台。按照湖北水利改革发展目标要求,高标准建设全省水利智库平台,形成以外聘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为引领、省部级专家为骨干、院校和行业高端人才为支撑的专家团队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水利发展研究、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实现人才资源集中和智慧共享,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15.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人才发展平台。支持市、州、县水利部门和厅直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因地制宜打造工程建设管理、专业技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等人才平台,建成人才吸引和聚集平台,提升单位管水治水的能力水平。

六、强化水利人才工作保障措施

16.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党组(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做好人才工作宏观谋划和顶层设计。强化委)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召开1次人才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动人才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7.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细化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等各类政策意见,组织完善专项配套水利高层次人才选拔办法、人才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细则,出台岗位管理办法、职称制度改革双定向评聘系列具体举措,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18.强化人才发展经费保障。拓宽经费渠道,积极争取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经费支持。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建立人才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有关项目中,应安排专经费用于人才开发。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管责任,切实提高人才投入使用效益

19.提升人才服务效能。深化拓展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专家走访慰问、医疗疗养等服务活动;完善组织人事部门跟踪服务专家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走访1人才创新团队、技能人才工作室,跟踪了解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提升组织对人才关怀力度。广泛宣传人才工作新成果、新业绩,深入挖掘优秀人才典型,加大人才表彰奖励力度,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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