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专项督察序号13问题整改】省水利厅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 序号1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序号13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3:航道风险应急设施亟待完善。长江湖北段至今未建成一座航运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设备库和化学品洗舱站,难以保障沿江化工企业运输需求。在溢油事故应急方面,长江干流葛洲坝以下湖北省江段仅依托武汉阳逻港的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和湖南岳阳船舶溢油应急设备点,未形成覆盖省内全江段的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2020年12月底前确保长江湖北段建成一座化学品洗舱站,有效提升长江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整改措施
依法依规支持化学品洗舱站建设利用长江岸线和水行政许可有关事宜。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积极支持长江湖北段化学品洗舱站开展前期工作。2019年7月10日,省交通运输厅向省政府报送《关于长江大保护水污染防治有关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意见,2019年8月4日,省水利厅对建设水上洗舱站、溢油应急设备库等项目提出了支持意见。
2. 积极协调长江沿线2座洗舱站履行水行政许可手续。按照审批权限,长江沿线宜昌港和武汉港2座化学品船舶洗舱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由长江委审批。省水利厅加强与长江委的沟通协调,2019年9月29日,长江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宜昌港和武汉港化学品船舶洗舱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目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已按专家评审意见对2座化学品船舶洗舱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在办理许可手续。
五、今后工作打算
1. 省水利厅将继续支持长江大保护水污染防治有关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各个项目依法依规使用长江岸线资源。
2. 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强与长江委的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宜昌港和武汉港2座化学品船舶洗舱站许可手续。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天)向省水利厅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程原升 电话:027-87221804
承 办 人:稅东成 电话:027-87221800
厅整改办: 付 琪, 电话:027-87221619
湖北省水利厅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