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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回头看”序号10问题整改】 省水利厅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06 17:49  |  来源:省水利厅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序号10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回头看”反馈问题10: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

二、整改目标

将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加强对涉水环保督察问题的监督、指导,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成立整改专班,坚持“一个整改问题,一名厅级干部领衔,一个处室负责,一个专班推进,一套措施落地,一抓到底销号”的“六个一”工作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体系不变,整改工作专班不变,分管厅领导不变”等“三不变”工作措施。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汉奎负总责,副厅长徐少军同志具体分管负责,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对应分管厅领导履行具体整改任务的分管责任,各牵头整改处室(单位)履行牵头整改的具体责任,各配合整改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能定位履行配合责任。

3.对涉及水利的整改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得当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整改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省水利厅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高站位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除参加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每月的交账会外,厅党组会常态化研究环保督察工作,分管副厅长每月召集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处室研究一次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要求,省水利厅迅速制定了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所涉14项问题的分管领导及整改责任处室,建立了完整的整改责任体系。由厅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督促协调日常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了涉水环保督察问题的持续推进。

3.省水利厅加强了对涉水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现场督导,除常规性的调度整改进展外,还加大了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明察暗访力度。同时省水利厅就环保督察整改突出问题约谈武汉、黄石、荆州3市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厅内牵头整改处室(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部门)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决战姿态迅速投入到整改攻坚当中,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今后工作打算

省水利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强化督查督办,全面推进整改进度,坚决杜绝假整改、伪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确保所涉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126日至2017年1213日,共7天)向省水利厅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责任人:省水利厅所涉整改任务处室(单位)负责人

厅整改办:付  琪,    电话:027-87221619

 

                       湖北省水利厅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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