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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召开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

时间:2018-09-14 15:36  |  来源:宜昌市水利水电局
(覃卫琴)9月10日上午,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召开市直水利系统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湖南省洞庭湖围湖问题和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传达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宜昌整改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该局主要负责人强调,全局干部要以湖南洞庭湖围湖问题为戒,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小病不医,大病难治”,对于督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湖库水质下降、填湖占湖等问题,问题在水中,但根源在岸上,要对宜昌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11个湖泊进行全面摸排,弄清湖泊问题现状,找准问题根源,督导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抓紧开展整改,坚决杜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持续推进生态复绿,要把问题整改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打掉保护伞,严格问责、坚决追责。 

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宜昌湖泊水质不达标和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设置未实现全覆盖问题,该局主要负责人强调五个“必须”:一是必须提高认识。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从思想深处重视环保,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责任,必须消除负面情绪、松懈厌倦情绪和纠正无所谓、与己无关的态度。二是必须严格标准。要确保时时处处达标,一个不漏。相关问题标准要协调环保部门解决好。三是措施必须管用。检查必须全覆盖,要以暗访检查为主,采取“四不两直”,灵活机动核查,并形成常态化。四是查处必须严厉。一案三查,查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保护伞。对发现的问题顶格处罚。对不核查、不立案、不处罚、不问责的上交追责。五是规矩必须树立。要防止问题反弹,切实落实好各项整改问题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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