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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湖北扎实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时间:2023-08-04 09:00  |  来源:中国水利报

□本报通讯员 谢晓明 任昱源

自2023年6月份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湖北省各级水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部署,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截至7月底,省水利厅共分13批次,对全省17个市州、10个厅直水管单位和26个县(市、区)进行了现场督导。8月3日至4日,省水利厅举办水政监察员培训班,对全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进行通报督导和业务培训。”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总队长刘家君介绍。

迅速安排部署  

细化具体任务分工

6月9日,全国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后,湖北省水利厅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组织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安排部署省专项执法行动相关工作。6月14日,湖北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6月16日,五部门召开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开展面上和本行业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部署。

对照《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等工作要点,湖北省水利厅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监督检查任务分工表》《督导检查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省、市、县各级水利部门具体工作任务与重点工作措施,自上至下压实工作责任。

湖北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制定印发《湖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省5部门、17个地方水利部门、厅机关17个责任处室(单位)和厅直水管单位分别明确专项执法行动日常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纵向、横向工作联系沟通。”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黄高峰介绍,省、市、县水利部门分别在网站上公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址,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

加强检查督导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湖北省各市、县水利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方案要求,主动对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结合本地本区域实际,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印发具体工作方案,以问题线索排查、案件移送与查处、多部门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督办、信息报送、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等为重点,全面抓好专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湖北省、市、县各级水利部门明确专人,抓好问题线索、执法案件、挂牌督办案件三个台账的建立和统计报送。6月30日,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厅直属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研究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已制定的省级督导方案,采取水利行业对口业务督导与分组分片督导的条块结合方式,持续对全省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按月召开厅机关联络员会议,通报会商工作开展情况。”刘家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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