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1-29 15:49  |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近年来,在省水利厅的亲切关心和指导支持下,我市始终把水资源作为水利行业的立业之本、发展之源和基础之要,围绕流域综合治理、荆楚安澜水网规划,紧盯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的目标,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强化刚性约束、推动改革创新,全力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率先达成全省首例水权交易,农村供水公司化改革入围全国十大治水经验,当阳市获评全国再生水优秀试点城市,清江被评为全国最美家乡河、枝江金湖荣获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称号,联合恩施州建立长江、清江跨市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2年度水资源保障攻坚战全省考核排名第一。主要做法是:

一、精细管理,夯实取用水管理基础

一是前端抓好审批服务。优化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市18个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宜都市率先开展全省县域取水许可区域评估试点,制定出台《宜昌市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工作指南》,在为企业提供便捷取水许可服务的前提下,确保了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中端抓好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安装,2022年以来,全市新(改)建在线设施287个,为全省最多的地区。每年组织开展取水许可“双随机”检查、水资源管理书面抽查,结合巡视巡察、自然资源审计等,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县市区落实整改。完成637家用水统计对象年度水量审核,动态更新名录库,新增名录336个。建立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实行取水量核定与水资源费征收职能分设,每月核查取水户水表读数,确保了水量核定过程清楚、程序规范,水资源费征收到位。

三是末端开展问题治理。充分利用监管平台数据,强化数据采集、关联集成和数据分析研判,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取用水问题排查,动态跟踪、分析取用水户用水趋势,对可能超许可、超计划情形提前预警。完成3批7个化工园区扩区用水认定,对8批次1326个疑似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全市929个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进行治理,共整治3批次494个问题,组织开展水安全新问题治理审计整改,督促2县区水利部门完成17个无证取水问题整改。

二、从严管控,推进刚性约束见行见效

一是完善管控指标。制定各县市区“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到年度、落实到县(市、区)。制定宜昌市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市县两级地下水用水总量、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以及地下水管理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对市级河长领衔的河流及重要支流启动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完成黄柏河等36条河流的水量分配。建立清江、沮漳河、黄柏河、渔洋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泄放保障机制,有力保障生态流量国考、省考断面稳定达标。

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水网建设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宜昌市现代水网规划》,构建“西水东引、南北共济”水网格局。围绕城市和产业“双集中”发展战略,开展宜昌城区水资源配置研究,编制《宜昌城区水系连通规划》。针对城区缺湖少水、水脉不畅现状,谋划了柏临河流域生态廊道、城市新中心水系连通工程,申报柏临河幸福河湖创建全国试点,开展三峡库区安全专题研究,助力三峡库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是强化刚性约束。出台《宜昌市主要用水行业用水定额》、《柑橘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并将相关水资源管控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创建评价考核之列,确保了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组织制定《宜昌市投资项目要素承载力(水资源量)评价实施细则》,将水资源量作为市、县两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以及产业布局的前置要件和重要管控指标,确保“四水四定”和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落到实处。

三、改革创新,推动水资源管理先试先行

一是积极探索用水权改革。推动用水权改革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全省首个试点地区,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水权交易改革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率先完成了全省首例水权交易,全年完成交易948笔,交易水量1135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13.5万元,在宜都市启动水权抵(质)押融资贷款试点工作,全力探索水利投融资新模式。

二是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推动当阳市全国首批再生水试点城市创建,整合建设资金3.75亿元,争取银行融资5.49亿元,全面加强节水创建、污水提标、管网建设,为流域综合治理、缓解区域用水指标不足、减轻工业园区用水成本等方面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当阳市再生水试点中期评估位列全国23个优秀试点城市之列,成为湖北省唯一入选城市。

三是稳步实施水资源领域改革探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宜昌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资源费减免实施细则》,各地水利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划定免征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供水免征范围和程序。达成全省首批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协议。枝江市自筹资金2.6亿元,完成退渔还湖9281亩,设立“4.24宜昌长江保护日”,修订完善《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为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政策法规支撑。

虽然我市在水资源管理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创建典范城、打造世界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会后,我局将以党中央、国务院即将发布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导意见为契机,认真贯彻《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廖厅长讲话要求,勇担当、争一流、提品质、创特色,为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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