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局长焦俊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
落实主体责任
实现运管安全
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局长 焦俊
安全生产是企业长远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安全,就谈不上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作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汉江局)有且只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控,才能实现堤防(涵闸)运管安全运行,才能保障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实现全局的安全稳定发展。
一、省汉江局基本概况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是湖北省水利厅直属的纯公益性水管单位,管辖河道长410公里、堤防长752公里、大中型涵闸4座,范围涉及钟祥、天门、潜江、仙桃、监利、洪湖、汉川、蔡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市(县、区)。下设8个堤管分局(下辖50个管理段)、4个闸理分局和6个直属单位,内设10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1138人,离退休人员620人。1995年建局以来,在湖北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忠诚履职、克难奋进,先后战胜1998、2003、2005、2010、2011、2016、2017年洪水,为确保保护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抗洪抢险集体一等功”“全省抗洪抢险先进单位”“抗灾夺丰收突出贡献单位”。同时,在堤防管理、工程建设、文明创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钟祥分局顺利通过“国家级水管单位”验收,汉江局相继获得“全国造林绿化400佳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摆在了第一的位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原则等,无一例外强调了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的重要性。省汉江局理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
一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治和应急处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开展新入职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五是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在巩固二级达标标准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达到一级标准。
六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实现“一单位一清单”,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实施有效管控。
七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全员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
八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实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评价,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九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落实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三、落实主体责任措施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确保堤防(涵闸)运行安全以及所辖管理分局、管理段人员和财产安全,省汉江局全体干部职工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防汛抗灾保安澜、建设管理树标杆、文化经济强实力、改革创新兴汉江”的总体工作思路,脚踏实地履行法定职责,勇于担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省汉江局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原则,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履行监管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局长与各分管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所属管理段,按照管理层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同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核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兑现,年年现过现。
(二)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省汉江局成立后就成立了省汉江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了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下设立局安全生产科(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科长(由办公室主任兼任),1名专职副科长,1名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科,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从运行实效看,人员基本能做到履职尽责,但与“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无论是从人员精力,还是素质来看还有很大差距,拟申请增加人员,采取派出去、请进来方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每年年末由局安全生产科收集需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来年在根据投入计划,制定实施方案,交由局计划财务科会核,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签批,然后执行。执行过程中,局安全生产科与计划财务科形成联合机制,时时监控和监管费用使用情况,并利用安委会季度会议或年终安全生产总结会中对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披露,确保专款专用。
(四)狠抓安全教育培训。省汉江局这些年一直把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一是参照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细化培训内容和要求,并以月为单位,狠抓落实;二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文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这一“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堤防(涵闸)维修养护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对工作环境内危险有害因素规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参加每年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实行学分制,排名与职称晋级挂钩,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1分,局级荣誉奖励0.5分;四是组织学习并演练各类应急预案。为切实有效发挥应急预案生命防线的重要作用,分年度组织学习《汉江、东荆河防洪预案》、《泽口闸、田关闸、罗汉寺闸操作规程》等,并择机开展机关消防灭火、地震逃生演练等,力争做到预案铭记于心,应急应对有序。
(五)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省汉江局积极响应水利部、省水利厅号召,2016年2月就成立了省汉江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设实施方案,聘请武汉博晟安全技术服份有限公司作为咨询服务商。经过两年多的创建,2018年3月,水利部以罗汉寺闸、田关闸安全评价三类涵闸为由,退回了标准化一级达标申请。2019年1月,省水利厅再次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定为二级标准。虽未能评定为一级标准,但全局一直在以一级标准推行堤防(涵闸)运管工作。
(六)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省汉江局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按照堤防(涵闸)单位、岗位等场所和管理活动等进行风险点划分。对各堤管分局涉及可能发生的溃堤、管涌、崩岸、散浸等险情,闸管分局涉及可能发生的闸门变形、止水破坏、启闭不灵、违章操作等风险采用LEC法、风险矩阵法等进行风险评价,并按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四个等级,实行“一单位一清单”。
(七)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风险等级确定后,省汉江局采取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监控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降低和监测风险。特别是针对人员密集区如局机关出租的凯利莱酒店、仙东的明珠宾馆、监利的茉莉花、东荆宾馆、钟祥大王庙加油站、各单位的住宿区、电瓶车充电房等建立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做到有险及时处置、及时上报,无险“零”报告,24小时直达局政务值班室。
(八)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省汉江局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制订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每月月头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系统,上报上月全局安全隐患,并生成安全隐患报表,对整改或未整改的进行动态分析,对未能及时整改和整改有很大难度的按要求编制应对措施,以确保可管可控。
(九)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在逐级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宣誓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如有违反,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行政或刑事责任。制定并推行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制度,落实技术服务机构咨询、评价、评估制度,加强堤防日常观测以及涵闸安全评价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攻坚之年,省汉江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教训培训管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实现省汉江局运管安全提供坚实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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