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厅长周汉奎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
突出重点强监管
保障湖北水安全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汉奎
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面对挑战,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强监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研判安全形势,强化风险意识
在疫情防控期间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的重要一环,也是维护水安全环境,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重要条件,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当前,湖北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也面临着一些复杂的形势和问题。
一是安全风险不能低估。疫情虽然对水利安全生产没有造成直接影响,但湖北省作为疫情防控主战场,长时间“封城”导致事故隐患积累,水毁项目应急处置及水利施工建设长时间处于停工状态,人员不能到岗,风险、隐患管控措施不能到位。复工复产期间,为抢时间、赶进度,少数单位超常规组织生产,安全生产条件难以保障,甚至违法违规操作,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加。
二是监管困难不能低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从“按住暂停”向“重启恢复”转换,我们面临着防范疫情反弹和防范水利安全事故的双重压力。复工复产期间,省内公共交通仍然没有全面放开,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检查难度增加,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可能会有所放松。这一影响,今年可能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三是特殊影响不能低估。湖北省是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关注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也是全球关注的热点地区,目前正处在全面恢复和重振的关键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保持大局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今年是完成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十三五”规划之年,水利作为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水利安全生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科学精准应对,有力有序有效
(一)责任落实及时到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厅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及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厅安委会工作职责。制定湖北水利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对全省大江大河大湖、重要水工程等8类720名安全责任人进行了逐一明确,354座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在省政府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有力。
(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和安全事故预警能力。在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督促各地对水利工程实施规范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力求使各类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共计开展了4674个水文监测站点和74个县级山洪预警平台的维护,全面完成水利工程及设施设备维修检修,基层单位对2100多个故障、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369处水毁水利设施基本修复。
(三)严管复工复产安全。疫情防控耽误了工期,复工复产迫在眉睫,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两手抓,不失时机推动13处重要堤防明口工程、18处重点江河崩岸应急整治昼夜抢工,特别是5项列入国家“172计划”的重大水利工程全部复工达效。赶工期更重视安全生产,我们加强基层单位复工复产后跟踪监管,督促企业既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狠抓安全应急值守,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积极组织修订、完善专业领域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防汛抢险专家库,分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对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各类责任人进行了线上培训,60多个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举办实战演练,突发山洪灾害的应对能力得到提高。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已储备抢险专用砂石料282万立方米,装备相关抢险器材1.1万件,防汛救灾装备5万台(套),有力保障安全事故救援应急所需。
(五)确保抗疫供水安全。抗疫期间,供水安全尤为重要。为此,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在确保机关工作流程不断、生活安全有序的前提下,主动作为统筹全省抗疫期间供水保障工作,组建了5个工作组,对全省进行分片联系督导。17个市州也分别组建了1132个农村供水服务保障工作队,有1万多人从事供水服务保障,开展应急抢险、抢修6717次,确保供水安全。武汉市除了在最短时间内打通火神山、雷神山两座医院供水管道外,市区100余家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学校隔离场所用水,在各方努力下也得到有效保障。通过人工、在线双检测,全面强化原水、制水过程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实现从源头到管网全流程监管,有效保障了供水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持续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监管是水利行业强监管,守住水利发展底线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效的有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实际,梳理新要求,统筹兼顾持续发力,确保湖北水利生产安全。
一是持续强化认识压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生命重于泰山,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湖北水利工程星罗棋布,数以万计,有2.6万公里各类堤防、6921座水库、1.02万余座泵站,特别是干堤长度、大型水库数量、大型排涝泵站装机容量均居全国第一,这些工程保护数千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其自身安全极为重要;在建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进度要求高,监管难度大。面对这些现实问题,我们清醒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责任,“一把手”带头抓,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改革。按照《湖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实施方案》,继续深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点带面,大力推进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达到即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已经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实施方案部署细化实施细则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下一步重点是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中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从统筹协调、紧盯责任、务求实效、严格问责等方面抓好各项工作。盯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风险辨识和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全程监控,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行风险管控。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单位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自主管控风险、自查自纠隐患转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是持续抓好汛期生产安全。目前已经进入主汛期,天气形势日益复杂多变。继续抓紧理顺水利和应急管理部门在防汛抗旱方面的职责关系,建立统一领导、权责匹配、高效有序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目标,完善我省重要河流、湖泊和重点防洪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统筹协调做好洪水监测预报、江河巡查防守、水利工程调度、蓄滞洪区运用等工作。围绕超标准洪水防御加强对病险水库、小型水库的安全监管,督促水库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加强汛期的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持续做好水雨情监测预警,谨防山洪、泥石流等突发灾害,科学研判可能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发现重大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全力把灾害风险降到最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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