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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大堤志》概述(1989年版)

时间:2008-01-17 12:41  |  来源:厅宣传中心

荆江大堤地处长江中游的荆江北岸,上起江陵枣林岗,下迄监利城南接长江干堤,全长182.35公里,是江汉平原的重要防洪屏障。直接受其保护的范围,包括荆江以北、汉江以南的江陵、沙市、监利、潜江、沔阳、洪湖、汉阳以及武汉、荆门两市和汉川县所属之部分平原湖区,总面积约135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00万亩①,人口500万②。受保护地区,不仅地域辽阔,人烟稠密,而且物产丰富,农业经济相当发达,是全国著名的粮棉生产基地之一;同时又有武汉、沙市和江汉油田等重要工业基地。无论是工农业生产还是地下矿藏资源,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均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荆江大堤不仅承担着极为重要的防洪使命,同时也是长江最为突出的险要堤段。其所以险要,主要表现在:

1.荆江河段形势险恶。河道安全泄量与上游巨大的洪水来量不相适应。荆江洪水主要来自宜昌以上地区。洪水出三峡后,以高屋建瓴之势进入长江中游。宜昌至枝江一段两岸有丘陵束流,江水不致漫溢为害;流经枝城后,进入地势平坦的两湖平原,因河道弯曲平缓,水流宣泄不畅,加之上游洪水又常与清江、沮漳河及洞庭湖四水相遇,致使荆江地区频繁地受到洪水的威胁。仅近百年来,就曾发生1860、1870、1896、1931、1935、1954等年的大洪水。长江上游洪水通过荆江下泄,上荆江沙市河段的安全泄量,包括松滋口、太平口的分流量,约为61000米3/秒,而上游宜昌站近百年来实测洪峰流量超过60000米3/秒的即有22次。此外,据调查,1870年和1860年,宜昌站洪峰流量甚至分别高达105000米3/秒和92500米3/秒。下荆江石首河段,包括藕池口的分流量,则仅可安全通过约50000米3/秒。这就是荆江河段防洪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威胁荆江大堤安全的主要因素。加以荆江河段由于多年洪水向南分流淤积,逐渐形成南强北弱的局面,北岸地势一般较南岸低5—7米,汛期洪水位常高出堤内地面10多米,如果大堤发生溃决,巨大的洪水以高出地面10米以上的水头倾泄而下,不仅荆北广大地区尽成泽国,长江还有发生改道的可能,从而造成毁灭性的灾害,故有“万里长江,险在荆江”之说。

2.江湖关系复杂。长江上游来水在进入荆江河段后,每年均有相当一部分水量要经过南岸的松滋、太平、藕池、调弦四口分流入洞庭湖调蓄,与湖南的湘、资、沅、澧四水汇合后,复由城陵矶注入长江,因而形成了复杂的江湖关系,即一方面江水不能不通过洞庭湖调蓄,另一方面江水在入湖调蓄时所携带的大量泥沙又导致湖泊的淤积和萎缩,加上湖区围垦,在近一百多年里,洞庭湖的自然面积已由6000平方公里减少到1983年的2691平方公里,容积已由1949年的293亿立方米,下降到1983年的174亿立方米。由于洞庭湖的萎缩,荆江分泄入湖的水量已经逐年减少。据水文部门实测,1954年四口的分流量为27580米3/秒,占沙市河段洪峰流量的55%;1974年减少到20424米3/秒,占沙市河段洪峰流量的39.9%。

3.荆江大堤本身存在严重弱点。一是堤基渗漏:大堤建筑在冲积平原之上,堤内渊塘沼泽密布,堤基粘性土壤覆盖较薄,中层是弱透水性的细砂层,底层是强透水性的砂卵石层,直接与江水连通,因此,汛期翻砂管涌严重。二是堤身隐患很多,其中尤以土栖白蚁为害最甚。1954年汛后普查发现,蚁巢密度严重堤段每公里达300余处;再加沿堤城镇堤街遗留下来的房屋墙脚、阴沟、茅坑、砖渣、瓦砾等,仍然埋藏堤内,成为大堤严重隐患。三是大堤许多堤段长江深泓逼近,迎流顶冲,河势多变,崩岸剧烈,特别是沙市至柳口堤段,历史上滩岸崩塌频繁,“摧地辄数十丈”,建国后虽经大力整治,但崩岸仍时有发生。目前堤外大部分无滩或窄滩,河泓直逼堤脚。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历史上大堤溃决频繁,沿岸人民深受洪水之苦,故有“水来打破万城堤,荆州便是养鱼池”的谚语流传。据史料记载,自东晋太元年间(约392~394年)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的1500多年中,溃决即达97次之多。溃决发生的频率,由明代平均l0年左右发生一次,发展到清代平均每5年左右发生一次。灾情之惨重,尤以1788、1931、1935等年为甚。每次堤决, “刹那间,大地陆沉,民舍灭顶,千里扬波,人畜漂流,人民不死于水者,亦多死于饥,竟至有人剖人而食”③。现在这种“剖人而食”的历史悲剧虽然已成过去,但溃决之灾却仍然时有重演之虑。

荆江大堤肇基于东晋永和年问(345~356年)。当时荆州刺史桓温令陈遵自江陵灵溪沿城修筑江堤,称“金堤”。其后五代至宋、明时期又沿江分段修筑了寸金堤、沙市堤、黄潭堤、文村堤、新开堤、周公堤、黄师堤以及李家埠堤等,至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堵塞郝穴、清顺治七年(1650年)堵筑庞公渡口,全线连成整体。

大堤长度,在建国前自堆金台起,至拖茅埠止,计124公里;后因防洪需要,从1951年起将其起点延伸到江陵枣林岗,1954年汛后又将终点下延至监利城南,全堤始为现之长度。堤名,始以为肇基之灵溪地属万城,故以“万城堤”名之;又以堤属荆州府管,遂又冠以府名,曰“荆州万城堤”;民国初期,因其土费出自江陵,故又有“江陵万城大堤”之称;民国七年,始名荆江大堤,沿用至今。

大堤体制,明末清初时尚属民堤。明嘉靖年间,荆州知府赵贤立“堤甲法”,规定“每千丈设堤老一人,每五百丈设堤长、堤甲各一人,圩夫十人”,实行“民修民防”。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大水后,朝廷发帑银200万两,派大学士阿桂为钦差大臣驻荆州督修堤防及处理水灾善后,乾隆皇帝就此连发谕旨24件,除从严惩处了对此次水灾负有责任的各级主管官员共24人外,还对以后承修该堤作了“定限保固十年”的规定。由于皇帝如此高度重视,故自此始有“皇堤”之称。此外,还明确荆州同知专管堤防,后又改为知府主管,并由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分年轮流驻工主持防汛,但工费嗣后仍沿旧制,动员民力自修,所需费用在白银500两以上者,准由府库筹垫,然后于下年按田亩摊征归还,称“官助民修”。民国时期,实行“官绅合办”体制,成立堤工总局,堤工总理由官方委任,负万城大堤安全责任;协理则由江陵自治会公举,以便于和绅商联系筹款;并以乡绅为主要人选分段委任堤董、堤保,负责催缴土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荆江大堤被列为国家确保堤段,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先后数次批准采取重大措施对其进行培修加固,党和国家领导人并多次前来视察④。

大堤培修标准:初期以1949年沙市水位44.49米的相应水面线超高1米为堤顶高程,面宽加大到6米,内外坡比1∶3。1954年大水后,针对大堤出现的严重险情,动员江陵、潜江、天门、荆门等县13万民工,以1954年沙市最高水位44.67米超高l米为堤顶高程,面宽7.5米,外坡仍为1∶3,内坡堤顶下3米起,其上为1∶3,其下为1∶5,结合拆除郝穴堤街房屋,改造背坡平台。次年冬,又处理隐患15300处。根据1968年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精神,1969年冬,进行“战备加固”,加固标准:按控制沙市水位45米超高1米为堤顶高程,面宽加大到8米,并在沿堤填塘固脚。1974年后大堤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采取挖泥船冲填和人工挑挖填筑的办法,以增厚大堤堤内铺盖,继续扩大堤身断面,按控制沙市水位45米、城陵矶水位34.4米加安全超高2米为堤顶高程,面宽8至12米,堤内外平台加宽到30~50米,加厚到2~5米。为加快此项建设进程,还专门成立了挖泥船队,从荷兰进口大型挖泥船四艘和购制中小型挖泥船6艘投入施工。经过9年施工,到1983年完成冲填土方2300余万立方米,沿堤长达30余公里的40余处深渊大塘,已有11处、顺堤长5公里淤填成平地;其余则分别淤宽50米至100米以上。经过填塘固基,堤基渗径由建国初水头的8倍延长到15倍。与此同时,完成临江堤岸护坡长54.25公里,护底12.12公里。1983年后,大堤加固以建设标准断面为主,堤顶高程仍按控制沙市水位45米、城陵矶水位34.4米加安全超高2米为标准,面宽8米至12米,内坡坡比1∶4,外坡坡比l∶3。经1984年和1985年两年的施工,已有7段31公里堤段达到上述设计标准。经过30多年的培修加固,到1985年止,国家投资2亿多元,完成土方1亿立方米,完成石方638万余立方米,堤身断面较之1949年以前平均扩大三分之一,个别堤段甚至扩大一倍还多。

荆江大堤由于其所处河段存在洪水来量大于河道安全泄量等突出矛盾,决非单靠本身的加固所能确保,故建国后在经过充分的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确保荆江大堤,江湖两利,蓄泄兼筹,以泄为主,上下荆江统筹考虑”的方针。根据这一方针,一方面大力加固堤防,一方面又积极采取兴建分洪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

为减轻洪水对荆江大堤的威胁,1952年3月,中央作出兴建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该工程根据“江湖两利”的原则,以1931年的洪峰水位为标准,配合荆江沿岸各洲滩民垸的蓄洪垦殖,北岸加固荆江大堤,以发挥其积极的防洪作用,南岸则在荆江以西、藕池河、安乡河以北、虎渡河以东,开辟一面积为921平方公里,有效容积为54亿立方米的分洪区,分蓄荆江超额洪水。主体工程列资7150亿元(旧人民币)⑤土石方工程量近1000万立方米,动员军工10万、民工20万,于1952年4月5日动工,仅用75天就胜利竣工。该工程建成后,1954年遇上长江发生特大洪水,枝城站洪峰流量高达71900米3/秒,大大超过沙市河段所能安全通过的流量。经荆江分洪工程三次开闸分洪,结合虎西备蓄区的运用,分蓄洪水122.5亿立方米,降低沙市水位最大值0.96米,确保了荆江大堤的安全。进入七十年代,湘鄂两省根据中央的统一都署,又分别在洞庭湖区和洪湖区开辟新的分洪区,计划各蓄纳洪水160亿立方米。这两大分蓄洪工程的兴建,虽主要着眼于长江中游防洪,对于确保荆江大堤也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为扩大下荆江洪水的宣泄能力,经水电部批准,从1966年至1969年先后在石首中洲子河段和监利上车湾河段实行人工裁弯,另一处计划人工裁弯的沙滩子河段,动工前即于1972年汛期发生自然裁弯。三处裁弯共缩短下荆江流程约80公里,提高了上荆江河段的泄洪能力,使该河段在相同流量时的水位较前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沙市洪水位降低0.5米;在水位相同的情况下,增大泄量4500米3/秒,效益极为显著。1984年水电部又批准了下荆江河势控制工程规划,分年付诸实施,以巩固裁弯成果。

国务院还几次责成水电部和长办召开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⑥,讨论和制定中下游地区的防洪规划,确定“荆江防洪的主要任务是确保荆江大堤,而加固荆江大堤的根本措施,应该从改变北岸低洼地势入手,降低堤身相对高度,增加堤防外滩宽度,在最险段设立两道防线,达到确保堤防安全的目的”⑦。长办据此曾先后提出“荆北放淤”和“上荆江主泓南移”的治理方案。前者旨在淤高堤后一定范围的地面,逐步改变低洼地势;后者,则旨在调整河势,使荆江大堤最险段的堤外形成一至数公里的宽滩,改变深泓直逼北岸岸脚的险势。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两种方案至今未能付诸实施。

荆江大堤经过多年加固培修,抗洪能力有了一定增强。依靠这条大堤结合其它防洪措施,从1950年到1985年止,已安全渡过了35个伏秋大汛,其中特别是战胜了长江1954年和1981年两次大洪水,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但是荆江上游洪水来量大于河床安全泄量的主要矛盾依然存在,荆江大堤本身固有的三大险情也未得到根本治理。正如原长办主任林一山所说:“解放以来,荆江大堤在防洪方面虽然有所改善,但本质问题并没有解决。迄今为止,我们实际上经常都是处在冒险的情况下,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应付可能发生的严重局势”⑧。现在长江已经多年没有发生大水了,但天时不可久得,久旱必有大涝,万一重新出现1870年那样的大水,则荆江大堤仍然有可能发生溃决。

由于荆江大堤的主要威胁来自长江上游的洪水,因此解决荆江频繁而严重的洪水灾害,自然应该在上游采取工程措施,以拦截川江巨大洪水和改善上游的生态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流域的开发治理非常重视,早在195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即通过了根据周恩来总理所作报告起草的《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此后各有关方面在20多年间做了大量工作。1982年底国务院确定把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定为国家长远规划内容之一。1983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又提出了规划要点报告的修订补充任务书,并经国家计委于当年底报国务院批准。中央指出:“长江较大洪水一般可能五年发生一次,要抓紧时机完成各项防洪工程,其中堤防特别是荆江大堤的加固,中下游湖泊、洼地蓄洪排渍工程等决不可放松”⑨。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当前除应积极开发、治理上游外,还要继续加固堤防,配合其他各项措施,确保荆江大堤在任何情况下不出问题,以实现荆江地区的长治久安。

(下限1985年)

 

注释:

①亩,我国市制计量单位。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

②据荆州地区长江修防处1983年组织专门班子调查,荆江大堤直接保护范围包括四湖地区、汉南及汉阳地区,总面积为13500平方公里,田813万亩,人口533万;间接影响范围包括汉北、汉川以及应城、云梦和孝感等地区,总面积为4410平方公里,耕地287万亩,人口267万。

③参见本志第二章第二节注⑤

④建国后先后亲临荆江大堤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周恩来、李富春、李先念、董必武、赵紫阳,李鹏等人。参见本志大事记。

⑤参见本志第四章第二节注②

⑥指1958年、1972年和1980年水电部主持召开的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

⑦指1979年6月长办拟订的《长江中下游平原区防洪规划要点报告》。

⑧引自林一山1985年6月给中央负责人的信。

⑨指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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