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邮箱登录|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

贾让与治河三策

时间:2008-01-17 12:41  |  来源:厅宣传中心

贾让,西汉末年人。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汉哀帝下诏“博求能浚川疏河者”,贾让应诏上书,提出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治河三策。

贾让在上书以前,曾研究了前人的治河历史,并亲至黄河下游东郡一带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他认为:战国时“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这样作“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汛期涨水,在宽广的河道内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如今沿河居民不断与河争地,堤内筑堤,民居其中,致使堤距日益缩窄,“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而且“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堤,激使东抵东郡平刚;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黎阳、观下;又为石堤,使东北抵东郡津北;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阳;又为石堤,激使东北。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迫厄如此,不得安息”。那时从黎阳堤上北望,“河高出民屋”,形势十分严峻。

经过深思熟虑,贾让在上皇帝书中提出的上策是:“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他认为采取这一措施后,“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有人以为改河将“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贾让不以为然。他算了一笔帐,“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如出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就能使改道计划成功。贾让在上策结尾说:“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贾让的中策是:“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具体措施是“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并在水门以东修一长堤,“北行三百余里,入漳水中”。在长堤旁多开渠道,“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这样,贾让认为可以避三害、兴三利:“民常罢(疲)于救水,半失作业;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决溢有败,为鱼鳖食:此三害也。”“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增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转漕舟船之便:此三利也。”同时,贾让还强调指出:沿河各郡大都有治河吏卒数千人,每郡每年治河经费数千万,以如此人力物力,完全“足以通渠成水门”。又由于“民利其灌溉,相率治渠,虽劳不罢(疲)。民田适治,河堤亦成”,真可谓一举两得。果如此,贾让以为可以“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

如不采取以上两策,只是在原来狭窄弯曲的河道上“缮完故堤,增卑倍薄”,进行小修小补,贾让认为其后果必然是“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贾让的治河三策,是中国最早对黄河下游兴利除害的治河文献。东汉史学家班固以1000余字的篇幅把它完整地记入《汉书·沟洫志》中,对后世的治河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