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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依法治水精神  提升科学规划水平

时间:2020-07-20 16:54  |  来源: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贯彻依法治水精神提升科学规划水平

曾台衡常景坤彭习渊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武汉)

摘要:目前,以《水法》为核心的我国涉水法律体系基本建立,成为水利工作的根本准则。水利工作设计领头,水利设计规划先行。全面贯彻依法治水精神,是科学规划的基本原则,也是充分发挥规划对水利发展的统筹和引领作用的关键。“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蓝图正徐徐展开,应更深入贯彻依法治水精神,提升科学规划水平,加快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依法治水,科学规划,治水能力现代化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和完善,治水理念实现了快速的转变和进步。尤其是,依法治水精神在“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实施以及“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制定中得到了全面有效地贯彻,促进了水利事业的蓬勃发展。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是水利工作的核心,而水利设计又是科学做好水利工作的首要环节。常言道,水利工作设计领头,水利设计规划先行。水利规划是水利工作的基石,也决定着水利发展布局,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上,位置十分重要。

依法依规开展水利规划工作,是新时代治水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贯彻依法治水精神,能更有效地促进规划对水利发展的统筹和引领作用的发挥。两者互融并用,是新时代科学治水的前提和关键,对于制定水利发展美好蓝图、优化水利工程总体布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以及保障国家水安全等方面影响深远、至关重要。

(一)遵循涉水法律法规,是科学规划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涉水法律体系基本建立,根据治水实践经验,《水法》经过多次修正,成为新时代科学治水的基本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条例也协同《水法》在不同层面提出了治水要求。

近年来,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湖北院)协助湖北省水利厅等有关政府部门,依法依规从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两个主要方面着手,在流域、区域层面有序开展、科学推进水利规划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近年来依法开展府澴河、汉北河、沮漳河等流域综合规划,洪湖、梁子湖、长湖、斧头湖、汈汊湖等全省五大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全国最大城中湖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等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等体系,为实现湖北省经济稳定发展和“人水和谐共生”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二)贯彻依法治水精神,是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的根本要求

水利规划是发挥水资源战略优势的重要抓手,全面深入贯彻依法治水精神,是科学开展规划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根本需要。

节水优先,是新时代治水方针的第一要求,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水法》要求,湖北省开展中长期供水规划、灌溉发展总体规划工作,将节水贯穿到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全环节,促进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节约用水保护条例》颁布在即,依法开展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是今后水利规划工作的重点,节约用水规划以及引调水工程规划必须落实法制精神,按照水利部发布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合理提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定额)等节水指标,促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水法》、《防洪法》要求,在流域综合规划基础上开展防洪规划工作,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根本依据。荆州市为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明确的国家重点防洪城市,随着新版荆州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国务院批复,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大也对城市防洪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有效保护荆州市防洪安全,以四湖流域综合规划为指引,依托已完成除险加固的长江干堤,重点防御四湖流域上区洪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城市防洪保护圈总体布局,提出重点加固纪南堤、长湖堤凤凰山至习家口闸段、太湖港北堤、太湖港南堤等工程规划,形成有效保护、经济合理的城市防洪保护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切实保护荆州市区防洪安全。

鄂北地区是国家的粮食主产区襄十随城市群核心区,同时也是全国水资源紧缺区。为解决资源型缺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湖北院积极配合开展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工作,按照《水法》要求,统筹考虑调入、调出区域用水需求,在不影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不影响汉江中下游河道内需水的大前提下,优先通过受水区生活、工业、农业节水和当地供水能力挖潜,再利用清泉沟已分配水量和汉江中下游调整水量进行水资源配置,多年平均引水量7.7亿立方米,为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唐东地区农业供水,退还被城市挤占的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量,改善鄂北地区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条件。2020年1月6日,历时五年建设的湖北水利“一号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顺利通水,为唐东地区、随州府澴河北区和大悟澴水区供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高效服务鄂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湖北省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落实《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依法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湖北院按照《水法》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的要求,所编制的《湖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对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规划采取隔离防护与宣传警示、面源与内源污染控制、河湖周边生态保护与修复、湖库内生物净化等综合措施,切实保护城市水源地水质。

《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以水功能区划为基本单元,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调整和整治现状设置不合理的取水口和排污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已设置的排污口,按要求限期关闭或调整至水源保护区外,迁建或关闭不宜取水区内的城市生活取水口,保障长江经济带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按照《水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湖泊保护的总体要求,为恢复“千湖之省”湖泊生命力,湖北省依法开展湖北省退垸(田、湖)还湖规划以及主要湖泊保护规划工作。退垸还湖规划对湖泊防洪标准下分洪的圩垸,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历史分洪等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双退、单退等方式恢复湖泊水域空间针对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布的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755个湖泊,依法开展湖泊保护详细规划,重点对湖泊保护区进行勘界定桩,划定湖泊保护范围,严格控制湖泊岸线

(三)互融并用,依法规划”,是实现治水蓝图的有力举措

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在“十三五”开局第一年(2016年),湖北省就经历了“98+”特大洪水,紧接着2017年,又发生长江夏汛、汉江秋汛和局部伏旱,旱涝频发、多年少见。在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各流域综合规划指引下,加快有序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省五大湖泊湖堤加固工程、流域骨干外排泵站建设,全省防洪排涝工程总体格局更加完善,在2020年再次遭遇超标准持续强降雨的情况下,这些防洪排涝工程发挥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减少了洪涝灾害损失,维护了社会稳定,这是水利规划科学指导作用、现实意义的集中体现。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目前正在开展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是今后五年水利发展布局的蓝图和依据。要编制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必须坚持法制精神与规划工作的互融并用,为新时代科学治水制定出既着眼长远又切实可行的水利发展蓝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主动适应治水矛盾变化,牢牢把握水利发展总基调,重点推进防洪、供水、生态环境、信息化工程补短板,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依法治水促发展,科学规划谱华章。随着“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蓝图的徐徐展开,湖北院将更深入地贯彻依法治水精神,不断提升科学规划水平,突出规划的导向型、约束性、时代性,统筹解决新老水问题,为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实现“千湖之省碧水长流”的湖北水利梦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简介]

曾台衡(1987-),男,汉族,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工作。

刘源(1977-),男,汉族,本科学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常景坤(1973-),男,汉族,本科学士,正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工作。

彭习渊(1972-),男,汉族,本科学士,正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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