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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0-09-22 15:02
索引号 011043321/2021-16001 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湖北省水利厅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名称 省水利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鄂水利规【2020】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省水利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经研究,我厅决定废止《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其施工质量监管的通知》(鄂水利函〔2014〕167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水利规〔2014〕2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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