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版)
湖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
生成日期:2023年12月1日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湖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省水利厅以下信息:
1.厅领导及分工情况;
2.厅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规范性文件;
4.规划、统计信息;
5.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
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厅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印刷物等形式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省水利厅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湖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湖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湖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依申请公开表并提交;也可以下载《湖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sltysq@hubei.gov.cn;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厅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自2021年1月1日起,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邮政编码:43007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27-87221107(传真)、027-87221108
电子信箱:sltysq@hubei.gov.cn
网站:湖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ubei.gov.cn
微 信:湖北水利
微博:湖北水利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湖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法人或 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名称 |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