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湖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申请材料要求 | 工作时限 | 咨询方式 | 收费标准及 监督投诉方式 |
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申请文件;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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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非防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申请文件; 2、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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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河道采砂请示文; 2、《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3、河道采砂申请书; 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采砂船舶、船员或采砂机具证书; 6、《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及其审查文件; 7、采砂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8、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申请个人)及船只作业负责人1寸彩色照片,采砂船、采砂机具5寸彩色照片。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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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0号,2017年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5年第47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取水许可请示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取水申请书;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机关的意见; 5、若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6、取水许可发证时,应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审查机关的技术审查意见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意见。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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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34号);《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大型排涝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中介单位 | 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书; 2、省级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立项过程简化除外); 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等设计文件; 4、资金筹措文件。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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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 | 《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79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 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 | 1、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2、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3、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移民安置承诺书; 4、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可研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认可函; 5、市(州)及以上国土部门关于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文物部门关于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意见; 6、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认可意见; 7、召开移民安置座谈会(或听证会)记录; 8、项目业主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申请。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 |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