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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0:33  |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事项,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等厅领导,先后3次接受媒体专访或在线访谈,带头解读水利重大政策,解读权威信息。省水利厅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处室职能调整等变动因素,调整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成了《湖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责任。聚焦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了《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省水利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完备。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2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其中2件转下一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新制发了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5件。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开属性选项,一并审核报签。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对实效性不强的板块进行了整合,提升了网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提升了网站访问速度和流畅度,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内容要素齐全、布局合理、更新机制健全,精准服务、智能互动功能全面实现。

(五)监督管理情况

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并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厅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以及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抽查情况通报等,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以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为重点,通过厅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涉水政务信息6150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92条,人事管理类信息84条,水情简报类信息185条,编印湖北水利舆情52期,水利公报2期(水资源、水保),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5735条。此外,微博信息发布量523条,微信信息发布量354条,先后组织召开了3期在线访谈节目、8期政策解读。编印湖北水利舆情52期,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并在厅网上进行了公示。

说明: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水利函[2023]53号),将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形成的继续有效、废止文件的决定,也纳入规范性文件范围,故本年度规范性文件数量在新制定之外还有增加,属于合理调整,所以2023年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29件,与前一年数据有所出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共62件,办结60件(其中2件转下一年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水利厅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质量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回应群众关切需更加及时,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执行公开工作还有待加强等。

省水利厅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或在线访谈、微博微信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覆盖面;二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受理回复群众申请信息,通过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提高满意度;三是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提供多角度的政策解读,满足不同公众的需求,并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实际应用和效果,提高政策解读的说服力;四是为重大决策的预公开和执行公开制定明确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所有相关的信息都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公开。收到公众的各种反馈和建议时,及时回应,解答疑问;五是利用实体公开窗口,提供直接查阅获取信息。目前,省水利厅信息公开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公开意识明显提升,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政策解读质量和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执行公开等工作有了明显改进。

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依申请公开回复需更加规范、主动公开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4年,省水利厅将大力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力度和时效性,加大群众关注水旱灾害问题的宣传回应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解读回应,注重增强主动公开意识,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等方式,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推动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处理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省水利厅认真贯彻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部署,始终站在全局高度,积极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建议办理,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2023年,省水利厅共收到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92件,其中主(分)办54件(全省764件,水利占7.1%),会办38件。目前,54件主(分)办件已全面答复,相关代表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38件会办件也按规定时限向主办单位作了反馈,高质量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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