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邮箱登录|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

湖北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30 13:57  |  来源:省水利厅

2021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现将水利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厅始终将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的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申报平台、结果公示等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保障公众对水利领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一是做好行审批工作。2021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19件,办结行政许可220件;受理许可函87件,办结54件;转长江委76件。办结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公示,并以邮政快递等方式向申请人送达许可文件。已累计共享取水许可证6081本、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89本,其他证照6458本。

二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加强决策草案征求意见,邀请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相关会议,及时采纳其合理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及时公开厅机构设置及职责职能情况。根据人员及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公开厅领导信息(简历)及其分工。按照加密处理的要求,补充公开厅机关处室的工作职责。

四是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

五是紧扣“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5个维度,系统梳理覆盖本部门权责94个公开事项,实现政务事项全流程公开。

六是打造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畅通公众互动渠道。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采取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和解读“水利”政策措施,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狠抓依申请事项的办理质量,积极化解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有当面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以及电话申请等。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22件,“非本机关掌握”为2件,“同意部分公开”为1件,“重复申请”为2件,“其他处理(广告)”为3件。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在形成政府信息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三是结合水利行业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四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厅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力度。一是制定和完善加强水利厅网站内容保障和信息发布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厅网站内容责任分工,健全统一管理、分栏负责、共同建站的管理模式。二是充分使用集约化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政务服务资源数据整合。三是加强信息内容保障,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增强厅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四是开设智能问答栏目,满足“提供实时智能问答功能,以及咨询回复内容准确”要求。同时,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高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确度,整合公开信息资源,强化行业内外网站的联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

(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厅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监督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2021年没有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依法主动公开13大类、72项涉水政府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厅已累计公开各类涉水政务信息5986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147条,人事管理类信息67条,水情简报类信息184条,编印湖北水利舆情52期,水利公报2期(水资源、水保),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5534条。

此外,微博信息发布量467条,微信信息发布量204条,先后组织召开了2期在线访谈节目、3期政策解读。编印了湖北水利舆情52期,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各类途径积极向社会依法主动公开《2020年水利厅部门决算》、《2021年水利厅部门预算》。同时,完成了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

公开方式上,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水利要闻”“互动交流”“发布解读”“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水利业务”等栏目,通过新闻媒体、电视问政的方式向社会承诺与公开,广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及水利信息。制定了《全省水利系统202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全面贯彻落实。目前,水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申报率达到100%,办结后全部实现网上公开公示,并以邮政快递等方式向申请人送达许可文件。 2021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零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以来我厅调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事项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省水利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完备。2021年,省水利厅受理依申请公开共30件,办结3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申请4件、信函申请5件、网络申请21件。受理企业或群众来信来函及电子邮件咨询共计268次,受理电话及当面咨询4581次(人),满意度达100%,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本厅共有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省政府经复议,维持了我厅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协调、配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还有待加强,网站栏目还不够全面等。2022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力度和时效性,强化重要政策发布和信息管理,严格做好重大决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及时、高质量公开,确保全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处室(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构建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全省水利重大政策出台前,提前做好政策解读方案,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 3 个工作日内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重大政策,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场景演示、卡通动漫等多种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充分发挥省内主流媒体、新媒体、水利报刊和厅门户网站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方面的作用,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情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水利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处置结果等。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遇有重大水利突发事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二)深化重点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努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通过重点领域专题栏目集中公开群众关切的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工程、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在工程决策或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专家等各方面意见,扩大公众、媒体参与度。二是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依法依规公开重大项目规划情况、进展情况、批复结果等信息。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竣工等有关信息,切实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在厅门户网站以专题或专栏形式集中统一公开“十四五”规划和统计信息,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四是规范开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水利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五是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和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及时开展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执行取水许可文书格式(2021年版)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39号)要求,正式启用优化后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延续取水申请书》《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取水许可证申领表》,申请表不再要求到市县盖章,让业主少跑路。完成了新版“湖北省护岸护堤林采伐许可证”的设计制作和发布,统筹解决了我厅电子证照管理相关工作。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范围进行了修改,由原来“全省10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和”调整为“厅直管灌区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并在政务服务网、大厅办事指南等进行了修改。六是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题专栏,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整合,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三)提案办理公开及时高效

2021年,省水利厅全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47件(建议77件、提案70件),其中主(分)办71件(建议40件、提案31件)、会办76件(建议37件、提案39件),实现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3个100%。主要做法如下:一、完善“三项机制”,规范办理工作。一是建立责任机制。 二是健全办理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 二、抓好“三个环节”,提升办理质量。一是抓好办前沟通联系。二是抓好办中征求意见。三是抓好办后跟踪回访。三、注重“三个结合”,务求办理实效。一是注重将办理工作与服务全省大局相结合。二是注重将办理工作与推进工作发展相结合。三是注重将办理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 2022年,省水利厅将着力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推动各项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争做新贡献。

(四)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处理末收取任何费用。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