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水利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现将水利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是推进行政职能转变、强化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增强各级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抓手,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我厅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加强改进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我厅将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的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申报平台、结果公示等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保障公众对水利领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省水利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主任)任成员,确定厅办公室为牵头处室,宣传中心具体承办,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制定了《省水利厅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标注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和《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要求及责任处室,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公开准确、公开形式规范。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 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优化栏目设置,2020年对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3次补充完善,统一了名称、统一了格式,使平台版面设计更加简单、操作更加简捷、内容更加丰富,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
二是丰富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坚持以网站发布为主,以公共查阅场所、报刊、广播和电视等传播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的载体和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关键词等方式进行查询。

三是明确公开重点。我厅高度关注重大涉水事项,就长江大保护、提高现代治水能力、南水北调、河湖长制等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通报。先后组织召开了2场新闻发布会、2期在线访谈节目、2期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媒体、电视问政的方式就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通报,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完成了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将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的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申报平台、结果公示等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
四是政务服务工作扎实有效。严格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要求,依法受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各类水行政许可申请,优化审批流程,及时转办到相关处室,并跟踪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办理工作。就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中老年人“办事难”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把营造“热带雨林式”营商环境工作做实做细。2020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63件,办结行政许可184件,受理许可函63件,转报长江委44件,办结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公示,并以邮政快递等方式向申请人送达许可文件。
(三)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一网通办”组织领导。为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落实,我厅成立“一网通办”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对工作再安排、再布置、再强调,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对业务处室负责“一网通办”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每周利用《湖北水利简报》开通“一网通办”工作专刊,汇报当周工作进度、布置下周工作安排,全力推动“一网通办”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实现“以部门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的“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是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根据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场景要求及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情形分类处理的现状,细分业务办理项,补充、完善了我厅依申请服务事项和共公共服务事项的个性要素和共性要素,实现申请材料更“省”、业务场景更“清”、服务对象更“明”、办理行为更“准”。持续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程度,最大限度统一事项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按标准办理。
三是全力推进服务事项减时增效。通过优化流程,精减材料,使事项颗粒化,力求服务流程能减则减,能优则优。6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时限减半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再减10%,全面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减少60%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一事联办”工作,积极联系相关单位确定“一事联办”事项,2020年初步确定“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申请前期审查”为与住建厅联办项目。
四是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日趋完善。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积极参加省政务管理办组织的“省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操作培训,大力推广应用统一受理平台,实现所有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按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要求,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整体功能和增加社会满意度入手,全面打造了便民利民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同时,对60个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的“网办深度、办理时限、运转流程”等方面进行回炉再造、反复论证,达到了全部事项可全程网上办理要求,“即办件”由原来的2项增加到8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60%,达到了“全程网办、减时增效、流程优化”的目标,大幅提高了我厅“一网通办”事项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依法主动公开13大类、72项涉水政府信息。将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的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申报平台、结果公示等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厅已累计公开各类涉水政务信息5328条。其中,向省政府报送658条,长江云平台报送666条,建议提案办理144条,人事管理类信息69条,水情简报类信息159条,水利公报2期(水资源、水保),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3630条。

此外,微博信息发布量452条,微信信息发布量164条,编印湖北水利舆情52期,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并在厅网上进行了公示。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各类途径积极向社会依法主动公开《2019年水利厅部门决算》《2020年水利厅部门预算》。同时,完成了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参加省政务管理办组织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采取现场汇报和互评互查的方式对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现场考核。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的函》。在公开方式上,水利厅门户网上开设了“水利要闻”“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发布解读”“办事服务”“水利业务”等栏目,通过新闻媒体、电视问政的方式向社会承诺与公开,广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制定了《全省水利系统2020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全面贯彻落实。目前,水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申报率达到98%,办结后全部实现网上公开公示,并以邮政快递等方式向申请人送达许可文件。
2020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零收费。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26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147 | 98 | 512 | |||
第二十条(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许可 | 18 | 18 | 1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6 | 0 | 5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0 | 1175.1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厅实际,认真完成了2020年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熟知和掌握“工作规程”,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二是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监督方式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并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责任,严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纪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得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2020年,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答复。受理群众来访54批365人次,接听电话咨询356人次,均已按要求回复办理,满意度达100%,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还不全、更新还不快、形式还不多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因疫情原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四是依申请公开回复还不够规范。2021年,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大全省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多渠道、多维度公开信息,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二是全面做好服务工作,更好地完成相关的咨询,在便民服务方面提供更好服务全面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四是全面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处室(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构建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厅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到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三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在厅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栏目发布。2020年,我厅对《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利工程技术审查实施指南》、湖北省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进行了解读。四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把群众关切的重点工作做细做实。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服务全程网办并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快捷。
(二)深化重点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工作。及时对鄂北工程、南水北调、长江治理、污染防治、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等重大项目公开解读,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二是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以政策支持为牵引,压实帮扶责任,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咬定目标、苦干实干,把扶贫工作抓实,并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及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四是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及时按要求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预算、决算及报表,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公开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可靠。
(三)提案办理公开及时

2020年,省水利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6件(主、分办50件,会办36件),政协提案58件(主、分办23件,会办35件),实现答复率、见面率、首次反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3个100%,办理结果均完成网上办理、纸质回复的“双轨制”。除涉密内容和相关代表、委员要求不予公开的外,43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22件政协提案答复已全部在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答复意见的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