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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11-26 16:40  |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推进政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民主行政、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我厅按照中央、省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落实任务措施,努力推进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水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等文件,结合实际,在2004年制发的《全省水利系统推行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和2006年制发的《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编制了《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指南》,制定了《关于实行厅机关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公告了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第一批目录,全面落实《湖北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预审、听证、告示、评议、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明确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
我厅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明确要求全厅各行政处室都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于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与群众和水利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则实行事务公开。目前,我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政务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共涉及水利工作11个方面107项(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的69项,在厅机关内部公开的38项),主要体现在11个方面:一是法定公开事项。国家有关水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水利厅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须向社会、职工公开的事项;二是行政决策事项。我厅做出和拟做出的关系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或直接关系公共利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三是行政执行事项。我厅依法执行行政决策的事项,包括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等;四是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我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程序、结果等;五是行政服务事项。我厅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及规费收取、证照办理的依据、办事机构、标准、程序、期限、结果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事项以及面向公众服务的事项,如汛情、旱情、水雨情、水资源状况等;六是行政监察事项。我厅各处室行政(服务)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七是重要人事事项。我厅的人员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和年度考核、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表彰奖励、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安置接收等规定和情况;八是财务管理事项。我厅部门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扶贫、救灾、捐赠款物等涉及人民群众和职工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九是突发应急事项。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自然灾害预警、预告和突发事件的消息发布,如洪水、汛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事故等;十是勤政廉政事项。我厅及其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以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十一是其它应向人民群众和水利职工主动公开的事项。我厅要求各承办处室根据职能调整,不断补充完善公开的内容,不断增加水利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利用多种形式,公开行政内容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坚持创新与规范相结合,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要形式有5种:一是湖北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湖北水利政务公开网。设有机构职能、公开管理、网上服务、规划计划、行政管理、政策法规、水利行政、技术标准、公告公报等9个栏目,将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公开的内容实时更新。同时,湖北水利政务公开网与机关各处室(单位)子网页的相关栏目进行了链接。2007年9月开设点击率,截止12月底已达10万人次。二是舆论公开。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三是公告栏公开。四是在全厅干部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五是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公开手册、设置触摸屏等方式公开。今后,我厅将着重发挥湖北水利政务公开信息网、厅电子政务系统以及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网上发布平台,大力宣传、公开水利行政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厅电子政务系统全部投入使用后,我厅还出台了《湖北省水利厅电子政务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电子政务的管理与使用方法。厅机关各处室落实了系统管理员,在子网页保持内容相对固定的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根据工作内容,及时充实和调整需要公开的内容。同时,把局域网、外网、有线电视网络等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公众提供多种接入查询手段,使人民群众和水利职工能及时了解水利工作信息,并逐步实现网上办事、网上监督。
四、采取多种措施,推行政务公开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尚需不断完善和创新。为切实促进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我厅主要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在实处。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涉及的处室(部门)多,公开的内容广。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法多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还明确郭志高、刘烈玉、王万林3位厅领导协助,不断加强了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将政务公开工作视为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规范从政行为的重要方式,予以高度重视。我厅还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处室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进行考核,实现工作年初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责任有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二是搞好组织协调,加强配合。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同时,明确各处室的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实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厅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处室、单位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奖惩兑现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和督办,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开内容落到实处。
五、正视问题,改进公开方式方法
近几年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开展。在湖北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网络考评中虽然我厅名列前茅,但在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个别处室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全,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或避重就轻,以及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等问题。政务公开涉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涉及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水利实际,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公开制度,加强水利宣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与强化行政服务相结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项目、规定、主体、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经常性的项目与多年性的项目区分开来,着重抓好经常性的项目公开;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细化内容,编制目录,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集中审批和网上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全程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行政服务中心机构、人员、经费、地点已经明确,政务公开大厅建设春节前基本完成,春节后可投入使用。
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水利部门职能作用,促进厅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进一步把水利工作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来。
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编制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决策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论证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清理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依据,细化执法内容,公开执法过程和结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
四是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紧密结合行政审批、治理商业贿赂等重点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防止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违规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进一步畅通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直接沟通的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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