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4〕70号省水利厅关于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鄂水许可〔2024〕70号
省水利厅关于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
节水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和批复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随文报送的《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汉江堤防管理范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近期,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厅报送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鄢湾、黄越、八潭灌排枢纽改造,均位于汉江右岸仙桃市长埫口镇河段堤防背水侧,分别对应仙桃汉江干堤桩号124+354~124+375、117+721~117+797、109+745~109+810。
二、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意见及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拟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堤防安全监测等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二)降水井和集水井使用完毕后,应参照《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T1833-2022)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封堵井孔。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应充分注意和防范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应加强临堤侧的支护,确保防洪安全。基坑开挖及施工应及时做好支护和防渗处理等措施,并加强对基坑周边及附近堤防的监测,做好应急抢护措施及预案,防止出现沉降位移变形影响堤防安全。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省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汉江堤防管理范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湖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项目涉汉江堤防管理范围洪水
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11月3日,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武汉中能华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武汉组织召开《仙桃市洪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汉江堤防管理范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及仙桃东荆河管理分局、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审查,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资料较齐全,影响分析范围合理,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拟改造项目位于汉江干流右岸仙桃市长埫口镇河段。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鄢湾、黄越、八潭灌排枢纽改造,涉及汉江右岸堤防安全管理范围,且均在堤防背水侧。
(一)鄢湾枢纽改造
鄢湾枢纽改造对应汉江右堤桩号124+354~124+375。本次改造对泵站出口渠道、鄢湾高闸引水渠进行衬砌,对鄢湾综合节制闸、鄢湾排渍闸进行原址拆除重建。重建鄢湾综合节制闸、鄢湾排渍闸闸底板建基面高程分别为22.26米(黄海高程,下同)、21.85米,开挖深度分别为7.51米、7.45米,均采用放坡开挖,坡比均为1:2,水闸基坑开挖边线距汉江干堤背水侧堤脚最近距离分别为113米、150米。
(二)黄越枢纽改造
黄越枢纽改造对应汉江右堤桩号117+721~117+797。本次对枢纽建筑物(正在加固的黄越高闸、低闸除外)全部原址拆除重建,对应渠道整形衬砌。重建黄越泵站泵房底板建基面高程16.00米,边坡高度约12米,拟分两级放坡开挖,坡比均为1:2,每6米设置一个2米宽平台,基坑开挖边线距汉江干堤背水侧堤脚最近距离为55米。泵站出口节制闸、黄越延长渠节制闸、左高渠节制闸、右高渠节制闸及排渍闸闸底板建基面高程分别为24.34米、20.90米、25.00米、25.00米、20.10米,开挖深度分别为4.76米、8.20米、3.08米、3.08米、7.92米,均采用放坡开挖,坡比均为1:2,水闸基坑开挖边线距汉江干堤背水侧堤脚最近距离分别为79.5米、82米、100米、103米、125米。
(三)八潭枢纽改造
八潭枢纽改造对应汉江右堤桩号109+745~109+810。本次对枢纽建筑物(正在加固的八潭高闸、低闸除外)全部原址拆除重建,对应八潭高、低闸引水渠道整形衬砌。重建八潭泵站泵房底板建基面高程15.70米,边坡高度约11米,拟分两级放坡开挖,坡比均为1:2,每5.5米设置一个2米宽平台,基坑开挖边线距汉江干堤背水侧堤脚最近距离为90米。主灌渠节制闸、高渠节制闸及排渍闸闸底板建基面高程分别为23.10米、25.30米、21.70米,开挖深度分别为5.90米、3.70米、6.30米,均采用放坡开挖,坡比分别为1:2,水闸基坑开挖边线距汉江干堤背水侧堤脚最近距离分别为213米、214.5米、212米。
工程主要建筑物结构混凝土强度均采用C30,引水渠道下部衬砌采用C25预制空心六方块护砌,上部采用草皮护砌。
三、防洪评价计算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计算表明:工程建成前、施工期及运行期,渗透稳定满足规范要求。
四、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分析的结论意见。工程对河道行洪、防洪安全、防汛抢险、堤防安全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