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4〕63号省水利厅关于黄荆口水库建设工程对大屋场水文站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的批复
鄂水许可〔2024〕63号
省水利厅关于黄荆口水库建设工程对大屋场
水文站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的批复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工程建设对大屋场水文站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的请示》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和《水文站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黄荆口水库建设工程位于通山县厦铺镇,设计总库容416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97米,死水位156米,最大坝高74.5米,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及导流工程等。黄荆口水库坝址距上游大屋场水文站2千米。
二、大屋场水文站为国家基本水文站,属鄂南山区小面积代表站,现有降水、水位、流量、水质等观测项目,降水、水位采用自动观测,流量、水质采用人工施测。站址最高处高程167.6米,多年平均水位为163.22米,位于黄荆口水库建设工程所在河段影响范围内。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关于建设工程对大屋场水文站影响的分析评价结论意见:工程施工期内,大屋场水文站测验河段及测验断面、降水设施设备、水位设施设备、水位测验方法、流量测验方案、资料整理及整编均受到一定影响;黄荆口水库建成并正常蓄水后,大屋场水文站整体处于其淹没范围,丧失水文测验功能。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对大屋场水文站影响的补救措施和设计方案:施工期通过增加人工观测、增设观测设施设备等方式对降水量、水位、流量监测进行补测。运行期将大屋场水文站由原断面迁至坝址下游7千米处重建,迁建后维持原水文站整体功能不变,继续开展降水量、水位、流量监测。
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大屋场水文站迁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投资额度,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负责落实。
六、为确保水文测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水文监测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补救措施和设计方案尽快完成补测和水文站迁建,并加强与水文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各项水文补救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水文部门。
附件:1.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审批《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工程建设对大屋场水文站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的请示
2.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审批申请表
3.审查意见、修改对照表及修改说明
4.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大屋场站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审定表
5.黄荆口水库建设工程对大屋场水文站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审定稿)
湖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