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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可〔2024〕55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函

时间:2024-03-29 15:40  |  来源:厅规计处

鄂水许可〔202455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

电站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

湖北五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收悉。20231222日,我厅组织对《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查。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修改后的《报告》。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修改后的《报告》主要结论。

根据水利部《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和《湖北省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细则》,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基本符合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条件,我厅同意签署该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现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印发你公司,提出的有关措施和要求应在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认真落实和解决。

湖北省水利厅          

2024319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编号:鄂水建规字20241

工程名称

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五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电站新建上水库位于牛庄乡太平坝万子河,新建下水库位于采花乡万里村南家湾河。

工程任务

承担湖北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工程规模

装机容量2400MW

工程等级(别)

工程等别Ⅰ等,规模为大(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标准

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200年,校核洪水重现期2000厂房、输水系统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200,校核洪水重现期1000年。

根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有关规划及审批情况

工程上库位于万子河属于九峰桥河流域,下库位于南家湾河属于泗杨溪流域。《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泗杨溪流域水能开发规划(修编)报告》于202211月获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批复,该规划已将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纳入泗杨溪流域水能规划。

二、规划专题论证

1.建设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是必要的。

2.基本同意任务和规模合理性评价结论。

3.基本同意本工程运行调度、建设场址与管理方案合理性评价结论。

4.拟建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工程建设的影响及补救措施

1.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后,拟建工程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等无明显不利影响。

2.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第三方的影响分析结论,后期通过移民安置、协议补偿、布设生态放水管等工程措施协调解决相关的利益诉求。

本项目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特签发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并接受监督管理:

附:《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审查意见

签署机关:(盖章)

    2024319


《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审查意见

20231222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湖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湖北五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湖北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境内,上水库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太平坝万子河,水库汇流面积1.61km2,总库容1178.0m3,调节库容939;下水库位于五峰县采花乡万里村南家湾河,水库汇流面积7.89km2,总库容1061.0m3,调节库容944。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工程等别为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

二、有关规划情况和审批情况

工程上库位于万子河属于九峰桥河流域,下库位于南家湾河属于泗杨溪流域,均未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泗杨溪流域水能开发规划(修编)报告》于20221125日获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批复,该规划已将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纳入泗杨溪流域水能规划。

在区域和专项规划方面,五峰太平抽水蓄能电站列入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

三、规划专题论证

本报告重点从工程建设必要性、任务和规模合理性、建设场址和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合理性、建设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论证。

1.工程建设是必要的。工程建设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支撑湖北省经济发展和电力需求快速增长,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区域电力消纳能力、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有力支撑;电站建设条件较优、布局合理、经济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2.本工程承担湖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装机容量为2400MW,基本同意任务和工程建设规模合理性分析结论。

3.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场址、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合理性分析结论。

4.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等别为I等,规模为大(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坝,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均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按2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厂房、输水系统建筑物按2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下水库消能防冲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拟建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工程建设影响防治补救措施

1.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后,拟建工程对行洪、河势等无明显不利影响。

2.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第三方的影响分析结论,后期通过移民安置、协议补偿、布设生态放水管等工程措施协调解决相关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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