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4〕53号省水利厅关于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复函
鄂水许可〔2024〕53号
省水利厅关于武汉市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
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
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
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复函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随文报送的《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近期,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厅报送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函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位于长江右岸武汉市武昌区长江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对应武昌区市区堤桩号40+708~37+980、武青堤桩号37+980~37+510。该工程涉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电力通道3142.5米,采用顶管加明挖形式施工,配套建设顶管工作井8座和风亭5座。
二、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意见及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拟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堤防安全监测等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二)降水井使用完毕后,应参照《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T1833-2022)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封堵井孔。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应充分注意和防范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应加强临堤侧的支护,确保防洪安全。基坑开挖及施工应及时做好支护和防渗处理等措施,并加强对基坑周边及附近堤防的监测,做好应急抢护措施及预案,防止出现沉降位移变形影响堤防安全。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省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
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洪水
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湖北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
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
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11月22日,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武汉中能华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武汉组织召开《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武汉市水务局、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武汉市武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务中心、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武汉沃尔汇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审查,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资料较齐全,影响分析范围合理,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拟建工程基本情况
武昌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电力通道(土建部分)一期工程-临江大道(中山路~武九管廊)地下工程,南起中山路与下新河街电力通道相接,北至武九管廊与在建武九综合管廊高压舱分支口相接。工程位于武昌区临江大道北段武昌市区堤及武青堤内侧,对应桩号为武昌市区堤40+708~37+980、武青堤37+980~37+510。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电力通道3142.5米,配套建设顶管工作井8座和风亭5座。
新建电力通道包括顶管隧道和局部衔接段明挖通道两部分,顶管段对应堤防桩号37+550~40+708,局部衔接段明挖通道对应堤防桩号37+510~37+550。顶管隧道长3100米,直径3.00米,覆土厚度6.29米~12.58米,底部埋深9.29米~15.58米,顶管隧道与堤内脚最近距离为33米;局部衔接段明挖通道长42.5米,断面尺寸3.1米×2.0米(宽×高),挖深4.6米~10米,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明挖通道包含桩撑段32.5米和放坡开挖段10米,桩撑段基坑深度4.6米~10.0米,基坑宽度4.3米,采用钻孔灌注桩支护+内支撑+高压旋喷桩加固支护,设置3口降水井降水,放坡开挖段基坑深度4.6米,基坑宽度4.3米,采用放坡+拉森钢板桩支护,放坡坡比1:1.5。明挖通道与堤内脚最近距离为43米。
8座工作井,其中4座为圆形结构,直径均为10米,4座为矩形结构,平面尺寸分别为6.5米×10米、6.5米×10米、7.5米×10米、9.3米×10米,埋深14.235米~19.36米。工作井为不排水沉井施工,四周采用TRD落底式水泥土搅拌墙止水帷幕,顶管洞口上下左右采用三轴搅拌桩进行土体加固。项目建成后,8座工作井均保留继续用作检查井,工作井与堤内脚最近距离为30米。
5座风亭平面尺寸分别为11.1米×2.9米、13.1米×5.2米、10.0米×2.9米、18.8米×3.1米、9.5米×2.7米,埋深3.8米~5.9米,配套建设2个引出风道,平面尺寸分别为9.0米×2.9米、12.5米×3.7米,埋深4.4米~5.9米。风亭及风道为明挖施工,采用钢板桩+内支撑支护。风亭及引出风道与堤内脚最近距离为35米。
三、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工程河段河演分析的结论。河演分析表明,工程所在河段岸线相对稳定,河势总体稳定。
四、防洪评价计算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计算表明: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渗透稳定满足规范要求。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分析的结论意见。工程对河道行洪、防洪安全、防汛抢险、堤防安全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