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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可〔2024〕57号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时间:2024-03-22 14:35  |  来源:厅水保处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鄂水许可〔202457

项目名称

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谢埠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湖北省鄂州市E114°41′14.45″N30°5′24.69″);万山~谢埠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万山110kV变电站(E114°43′22.44″N30°10′55.65″),终点为谢埠110kV变电站;谢埠~沼山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谢埠110kV变电站,终点为沼山110kV变电站(E114°38′49.76″N30°8′7.31″)。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www.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 202312 4 日至 20231229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鄂州供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179869872B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樊川大道33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张猛             联系电话:0711-3832220

授权经办人姓名:周泉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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