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报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水利改革推进项目清单的函
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按照通知要求,省水利厅对正在推进的改革项目“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实现路径。现将改革项目清单专文函报。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3日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改革项目清单
目标任务: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成《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2022年度目标任务。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建设、非常规水利用取得有效进展,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省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7%和3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4以上,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65.91亿立方米以内。
实施路径:
一是围绕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年度目标和湖北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厅际协调机制年度工作要点,抓好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重点抓好《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实施,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意见,制订节水考核、节水示范创建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各地完成本级“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推动节水宣传提档升级,提高社会公众节水意识。组织实施好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试点工作,配合经信部门开展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
四是加强节水考核监督。以鄂北地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好节水考核工作。继续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