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回头看”序号29问题整改】 省水利厅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29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序号29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回头看”反馈问题29: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磷化工产业政策,严格产能置换,加快推动全省磷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三、整改措施
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磷石膏渣场的排查整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近年来,省水利厅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和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开展河湖范围内固体废物(包括河流沿线磷石膏堆场)排查。对排查出的点位分类整改,挂图作战,并采取“一市一单”的方式,向负有清理整治任务的13个市(州)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的函》,请各级政府督促抓好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5月底,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
2. 重点抓好挂牌督办的磷石膏堆场问题整改工作。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固体废物清理整治问题,是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中省级挂牌督办问题之一。省水利厅会同襄阳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整改。通过整改,汉江河道迎水面侵占河滩的磷石膏及弃土全部清除,达到固体废物清理整治要求;部分磷石膏中和改性后用于堤防培厚。2019年5月24日,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通过襄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专项验收,并将整改情况和验收结果报水利部,省生态环境厅也同步对该问题解除挂牌督办。
3.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河湖范围内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商请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和河长湖长职责。二是加强巡查。强化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对巡查时间、巡查河段湖泊、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进行详细记录。三是加强整改。对巡查发现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相应河长湖长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四是加强宣传。加大对固体废物倾倒、填埋河湖危害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为确保江河安澜提供良好氛围。五是加强问责。将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纳入河湖长制督导检查范围,对工作不力、清理整治不到位的,通报、约谈相关河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
五、今后工作打算
1. 省水利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河湖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新增问题,不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2. 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责清单(试行)》有关要求,加强河流岸线管理,对新增的磷化工项目利用岸线资源严格把关,保护河流生命健康。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天)向省水利厅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程原升 电话:027-87221804
承 办 人:稅东成 电话:027-87221800
厅整改办 : 付 琪, 电话:027-87221619
湖北省水利厅
2020年1月10日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