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专项督察序号7问题整改】省水利厅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序号7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专项督察反馈问题7: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108个非法码头,其中61个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但宜昌市前期仅摸排上报19个,至今仍有13个未清理整顿。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加大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码头整治工作力度,确保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的码头问题整改销号。
三、整改措施
依法依规支持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6个项目完成洪水影响评价申报和审批工作。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充分征求地方政府整改意见。2018年12月25日,宜昌市人民政府按照《湖北省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回复位于生态敏感区内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意见,其中需支持的6个项目(宜昌港宜都港区红花套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宜都市红花套镇宏拓工贸码头、宜昌葛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中光货场码头、宜都市高坝洲镇祥印码头、宜都市宏顺装卸有限公司码头)整改意见均为“整改规范”。
2. 组织开展防洪影响补充论证。按照《工作方案》,省水利厅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宜昌市需支持的6个项目分别组织开展防洪影响补充论证,并于2019年9月上旬印发整改意见,完成审批有关工作。
3.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整改规范。2019年11~12月,省水利厅2次派出工作组赴宜昌市,指导整改规范的岸线利用项目尽快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今后工作打算
1. 省水利厅将继续指导宜昌市对涉河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整改,不断规范管理。
2. 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责清单(试行)》有关要求,指导沿江各地依法依规使用长江岸线资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天)向省水利厅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程原升 电话:027-87221804
承 办 人:稅东成 电话:027-87221800
厅整改办 : 付 琪, 电话:027-87221619
湖北省水利厅
2020年1月10日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