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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12 15:52  |  来源: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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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称 湖北省水利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湖北省水利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湖北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部署要求,坚持把水利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水利厅在2022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水利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3年3月24日、12月29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5月,厅举办全省水利法治干部培训班,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和法治干部10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发展》为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11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讲座。12月,厅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主题党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在厅系统主要负责人专题研讨班上,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作《提高水利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专题辅导。

     二、切实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厅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厅内设法治机构承担专责、相关机构各负其责、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年召开次厅党组会、厅务会和厅长专题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央、省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订《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所列责任事项落实到位,并在年度述职中认真执行述法制度。

     三、积极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作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保障水安全的重要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修订)等6个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湖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3个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水利厅认真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省委批准,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对于推进“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省水利厅会同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成为我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为适应我省湖泊保护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省水利厅会同省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要求,开展了省级涉水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全面梳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开展了涉及《行政复议法》和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大力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根据《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认真开展了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自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做到“应审必审”。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厅法治机构会同厅法律顾问全年审计厅对外经济合同700余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省水利厅对照法定职责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省检察院、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联合拟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省水利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系列联合执法活动,强化水行政执法效能。认真开展省际边界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出台《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181项水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水利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强化河道采砂、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五、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水利厅制定了《2023年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了《省水利厅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清单》,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涉水工作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对12部涉水省政府规章、21件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中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规范。制发了《省水利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加强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9家失信水利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向全省水利部门印发《湖北省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和《湖北省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全年省水利厅本级办理362件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满意度100%。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作为水利行业先行区改革事项,8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先行区试点已经全部通过省水利厅验收,验收结果及时报送省营商办。

   六、广泛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按照水利部、湖北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评估。3月22日,长江委、湖北省水利厅、十堰市政府在郧西县共同举办“守护汉江水 当好守井人”主题活动,人民数字联播网、新华网、湖北日报、湖北普法网以及全国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组织召开《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开展了2023年全省水利系统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强化流域综合治理的法治保障”征文活动,组织全省水利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活动和2023年平安湖北“三微”比赛活动,广泛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

    2024年,全省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全省水利中心工作,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全面推进水利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不断增强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为水利支撑服务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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