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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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公示 | 文号 | |
效力状态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8日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推进方案(2018-2020)>的通知》,经组织专家会议评定,省水利厅拟确认“高腊梅港生态清洁小流域”为湖北省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厅水土保持处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7-87221706
传真:027-87221706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