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索引号 | 011043321/2022-33161 | 分类 | 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 名称 | 省水利厅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文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2022年,省水利厅共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交办的建议提案132件,其中代表建议72件(主、分办43件、会办29件)、政协提案60件(主、分办24件、会办36件)。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部署要求,省水利厅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注重沟通,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3个100%的办理工作目标。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交办建议提案后,及时传达学习省领导讲话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厅主要领导对全厅办理工作负总责,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办理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办,切实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厅办公室抓责任分解,做好统筹协调;各承办处室认真研究制定措施,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全厅承办的每件建议都做到了“五定”,即定领导、定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效果,确保了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办理机制,在规范流程上下功夫。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相关处室履职尽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在年初交办任务时对办理原则、办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今年制定的《湖北省水利厅政务督办工作办法》,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厅政务督办的重要事项,由厅办公室负责强化检查、跟踪督办。在建议答复过程中,建立了经办人拟稿、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办公室核稿、厅领导签发的五级把关体系,确保答复文稿“政策上明白、表达上清楚、内容上实在”。同时,按规定时限要求将承办的全部132件建议提案答复内容上传到“湖北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和“湖北省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承办单位终端”,接受代表委员评价;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64件主(分)办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注重全程沟通,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坚持把沟通交流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一方面,加强协调联动,对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处室与协办处室密切配合,及时交换意见,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另一方面,特别注重与人大代表的见面沟通,采取“集中见面与分散见面、办中见面与办后见面、请进来与走出去、组织现场办理”等多种形式,尽力做到办理前准确了解意图、办理中充分征求意见、答复后及时跟踪回访。如在办理第296号建议《关于对荆州四湖流域综合治理予以重点项目支持的建议》和433号提案《关于加大省级投入,解决兴隆枢纽建成蓄水后带来不利影响的建议》时,经办人采取电话联系、实地查勘、当面交流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商讨确定解决措施,进而正式答复,得到了相关代表委员的“满意”评价。
在下步工作中,省水利厅将自觉地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办理思路,完善工作举措,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水利力量。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