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6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21/2022-30168 | 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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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 名称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64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朱梅、黄艳、熊金林委员:
您们提出的《开展梁子湖流域系统治理与绿色发展试点,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现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湖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所提的建议对梁子湖的保护治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纳提案的相关内容。
一、关于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开展流域系统治理试点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高度重视梁子湖流域治理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梁子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是省水利厅在上一轮水利“补短板”项目中,支持梁子湖湖堤加固、外排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央和省级资金1.97亿元,同时,对梁子湖周边区域在河湖长制工作上予以倾斜,2021年奖补353万元,2020年梁子湖被遴选为省级示范湖泊。二是省生态环境厅2019-2022年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梁子湖流域相关水环境治理项目共计8270万元(鄂州市7270万元,武汉市江夏区1000万元),推进改善梁子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目前,鄂州市在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库中还有梁子湖流域汪家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区太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等2个项目。三是省财政厅2021年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5897万元,支持鄂州市、武汉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项目。四是将梁子湖系统治理纳入《湖北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梁子湖等湖群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充分发挥梁子湖等沿江湖泊群水资源配置功能,通过水系连通和引调水工程,实现江河湖库联调联供和分质供水”等内容。
下一步,省直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梁子湖流域治理。省水利厅将根据水利部关于示范河湖建设、幸福河湖试点工作部署,积极支持梁子湖申报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将指导武汉市、鄂州市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规定,编制梁子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材料,积极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省发改委将结合长江大保护、“双碳”战略等,积极争取国家将包括梁子湖在内的重点湖泊系统治理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资渠道,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湖泊系统治理与绿色发展建设。
二、关于支持在梁子湖流域建立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推动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省直相关部门及环梁子湖流域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梁子湖保护治理和水质保护,探索绿色发展之路。省水利厅将梁子湖作为省级重点保护湖泊,完成《湖北省梁子湖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并报请省政府批复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梁子湖“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问题、症结、对策、落实”四个在哪里,为科学治湖提供依据。武汉市借助武汉城市圈,推动梁子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形成梁子湖武汉区域排污口清单,基本完成湖泊排污口整治任务。鄂州市先后编制《大梁子湖及周边水系灾后重建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梁子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环梁子湖区域建立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规划》《创建梁子湖国家级示范湖泊三年工作规划(2019-2021年)》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全面整合统筹梁子湖保护工作。梁子湖保护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梁子湖水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梁子湖武汉水域“十四五”水质考核目标为Ⅱ类(总磷限值0.05mg/L)、梁子湖鄂州水域水质目标为Ⅲ类,2021年,梁子湖武汉水域、鄂州水域均达到“十四五”考核目标。二是流域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上一轮水利“补短板”项目中实施梁子湖湖堤加固42.2公里、新建樊口二站新增外排能力150立方米每秒。实施系列梁子湖流域退垸(田、渔)还湖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有效提升梁子湖生态效益和防洪调蓄能力。同时,报请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涝与生态调度意见》,对梁子湖流域防洪排涝与生态调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梁子湖区2018年获评“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2020年梁子湖区生态价值核算和生态补偿经验作法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一批)》,梁子湖区通过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云验收”核查,2021年10月,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下一步,省直相关部门将按照省长江经济带重要湖库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湖北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梁子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等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等,进一步指导武汉市、鄂州市等环梁子湖地区加强梁子湖流域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梁子湖流域系统治理与绿色发展。
三、关于研究梁子湖立法事宜的建议
通过流域立法等形式保护梁子湖流域水生态、水资源确实很有必要。近年来,《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相继出台,为梁子湖立法提供了经验参考。省人大、省政协及省司法厅等单位一直关注和推动梁子湖立法工作。省政协几年前赴梁子湖流域相关地区开展了梁子湖立法调研;2020年,省人大将《湖北省梁子湖保护条例》立法列入了立法调研项目,并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下一步,省直相关部门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安排及要求,适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等准备工作,推动梁子湖流域立法工作。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8月16日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