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6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21/2022-30155 | 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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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 名称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68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堰市郧阳区建设南水北调库区地灾避险集中安置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地灾防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是我们下步工作努力的方向。现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的意见,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居民纳入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省发改委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支持。省财政厅统筹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全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勘查和应急处置、搬迁避让和群测群防等工作予以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在编制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时,充分考虑到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求,将丹江口库区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纳入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范围。我厅结合去年丹江口水库首次蓄水至170米出现的新情况,指导十堰市正在编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丹江口水库170米高水位运行引发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待报告编制完成后上报水利部,争取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据统计,省自然资源厅已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经费5559万元,用于丹江口库区(郧阳区)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搬迁避让、排危除险、监测预警等项目建设。为应对去年丹江口水库安全蓄水,我厅安排郧阳区使用移民资金600万元,紧急转移丹江口水库汉江库尾的陈家咀滑坡影响地段37户125人。下一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将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郧阳区按照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相关要求,做到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对纳入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灾防治工作,确保实现南水北调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8日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