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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9-09 15:22  |  来源:办公室
索引号 011043321/2022-30154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名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张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江中游城市群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指导。长期以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和省水利厅等部门均为提高长江中游城市群水安全保障水平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是关于尽快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建议。水安全保障能力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关键,规划的编制很有必要。长江委正会同鄂湘赣三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呼吁水利部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我厅也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关于加快提升防洪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议。目前,我厅正积极推进长江、汉江及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并结合新一轮防洪规划修编谋划了长江干堤提档升级、汉江河道治理及重要支流和湖

泊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等一大批项目,规划总投资超百亿,大部分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我厅正在加紧编制《湖北省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规划》,将同步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及工程试点建设。

三是关于加快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议。《湖北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水利部审查,《规划》提出将统筹考虑本地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引调水源,因地制宜补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短板,提升应急保障供水能力,实现武汉等重要城市两源一备县级及以上城市一源一备结合“优水优供”需求,我厅正谋划推进鄂中丘陵区水资源配置、鄂东南水资源配置、大别山南麓水资源配置和清江引水等工程前期工作。在农村供水保障方面,“十四五”期间我省拟重点推进79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此外,我厅正在稳步推进一江三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和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湖北)前期工作,争取国家部委尽早立项,保障供水的同时提升区域生态修复能力。

四是关于持续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的建议。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6号)部署安排,在全省系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目前,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18大工程63个子项目基本全部完工,正在申报国家“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积极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省级规划及十大重点流域专项规划初稿2017~2022年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0多亿元,支持洪湖、梁子湖、斧头湖、长湖、通顺河、府河等流域水环境治理。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对提出的建议进行论证研究和消化吸收,为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快全省长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建设;省住建厅将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鼓励有能力的城市供水企业,对现有农村供水企业,采取托管、移交、并购等多元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农村供水企业安全供水保障水平;省水利厅将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先导区创建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水网规划,力求系统完善我省骨干水网建设,全面提升长江中游城市圈水安全保障水平。

最后,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湖北省水利厅      

20227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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