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21/2022-30147 | 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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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 名称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张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责任机制的建议
2019年1月,我厅及时转发了水利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对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政府主体、行业监管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三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截至2021年底,明确三类责任人员2021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经费“三项制度”全面建立。2021年10月,我厅会同省发改、财政等8个部门转发水利部等9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在明确规定各地水行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责分工的同时,还特别要求将小型供水工程管理管护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人民政府、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并加强排查监测,强化工程管护,做好农村供水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建设机制的建议
从“十四五”开始,国家提出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我省坚决贯彻,积极会同有关省直部门于2021年6月编制了《湖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着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您提出的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标准化工程建设、加快老化供水管网改造,是“十四五”重点实施内容,如计划2025年底前新建30个中小型水库水源工程,标准化改造老旧工程258处,更新老旧管网3.83万公里。还兼顾长远,对标国家水网规划要求,谋划构建湖北“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实施安全清洁饮用水保障行动,进一步优化水源布局和供水工程格局。
三、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机制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护机制建设,注重以市场化为导向创新管护方式模式,力求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2021年,我厅争取将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其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乡村两级已建供水工程管护作为重点,探索推行以城带乡、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管护模式,促进工程长效良性运行。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市实现城乡统管。
四、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保障措施的建议
关于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责任、供水单位管理责任问题,第一项回复已作解释。水费收缴方面,配合省物价部门发文推动,督促各地于2020年6月底前全面制定县级水价相关政策。目前,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水费收缴率达96.8%,超额完成水利部既定目标任务(95%)。各地还大力推动农村供水电价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宣传引导方面,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有关经验做法,多次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焦点访谈、中国水利报、湖北日报等媒体报道点赞。与此同时,我省为倒逼供水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提升供水质效,全面推行规模水厂“公众开放日”活动,已有232个水厂组织开展。探索推进智慧供水方面,已在23个县市打造城乡或农村智慧供水平台,有308处水厂实现了取、输、制、配全要素智慧管理、关键参数动态监测。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保障,进一步实化要素保障,圆满完成规划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严防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饮水安全风险。
最后,恳请您继续关心关注农村供水工作。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8月8日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