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省级第二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灌区、泵站的公示
索引号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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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省级第二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灌区、泵站的公示 | 文号 | |
效力状态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5日 |
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水利函〔2019〕409号)和《湖北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水利函〔2020〕348号),经灌区、泵站管理单位自检,市级初验和省级考核后,现对符合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灌区、泵站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有异议的,即日起7日内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和反馈。
联系人: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刘正军,027—87221722(灌区)
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李 超,027—87221912(泵站)
附件:湖北省第二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灌区、泵站公示名单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湖北省第二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灌区、泵站公示名单
襄阳市引丹灌区
荆门市郑家湾泵站灌区
宜昌市枝江市江口灌区
省直田关泵站
荆州市公安县闸口二站
荆州市公安县玉湖泵站
荆州市公安县黄山电力排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