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单位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本省有关水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拟定和实施本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本省水文勘测和水文情报预报,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及省界水体的水量水质、山洪、水生态、旱情的监测,并按规定权限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和成果;
3、负责本省水文勘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等水文资料和有关成果的收集、汇总、审查、鉴定、储存、提供等;
4、参与全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承担全省年度区域用水总量监测核算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监测评价工作;编制全省水资源公报;
5、承担省级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及全省水利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本省水文工程建设和水文信息化建设;
6、负责有关水事纠纷、涉水案件裁决所需水文资料的审定;为水事活动提供水文技术鉴定;
7、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水文工作;
8、承办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和水利厅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加挂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牌子)、水文情报预报处、水资源评价处、水文勘测处(加挂湖北省水文水政监察支队牌子)、规划计划处、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党群办公室(加挂监察室牌子)、建设与安监处。
主要负责人:杨金春
联系电话:027-87823559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