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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11 14:33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一部分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04年由省编委鄂编发[2004]54号文核定漳河工程管理局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39人。2015年根据鄂编办事改文[2015]51号文件精神,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我局设有6个机关科室、7个机关事业机构、5个工程管理单位和9个独立核算法人直属经营单位。

6个机关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科、党群办公室、人事劳动教育科、离退休工作科。

7个机关事业机构分别是漳河水库防汛抗旱办公室、水政监察支队、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规费征收管理站、后勤服务中心、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资产管理中心。

5个工程管理单位分别是湖北省灌溉试验中心站、枢纽工程管理处、总干渠管理处、四干渠管理处、二干渠管理处。

9个独立核算法人直属经营单位分别是湖北漳河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湖北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漳河土木工程设计院、湖北瑞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楚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漳河水库水产公司、湖北省漳河绿岛林产品有限公司、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高店水厂、漳河抗旱排涝服务队。

全局现实有职工578人。另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16人。


二、主要职责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于196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隶属于湖北省水利厅,负责管理漳河水库枢纽和灌区工程。漳河水利枢纽和灌区工程均属于大(1)型水利工程。

漳河水库枢纽工程:漳河水库位于荆门、宜昌、襄樊三市交界处,为拦截漳河及其支流建成的水库群。总库容21.13亿立方米,水库承雨面积221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04平方公里,是一座以防洪、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城镇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枢纽工程特点为死水位高、工程分散、跨流域引水、泄洪分散、水库群联合运用等。

灌区工程:灌区地域辽阔,地跨荆州、宜昌、荆门三市七县区,灌区南北长约115公里,东西宽约60公里,地域总面积5543.93平方公里。设计灌溉面积260.5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33万亩。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6个机关科室、7个机关事业机构、5个工程管理单位和1个独立核算法人直属经营单位。

6个机关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科、党群办公室、人事劳动教育科、离退休工作科。

7个机关事业机构分别是漳河水库防汛抗旱办公室、水政监察支队、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规费征收管理站、后勤服务中心、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资产管理中心。

5个工程管理单位分别是湖北省灌溉试验中心站、枢纽工程管理处、总干渠管理处、四干渠管理处、二干渠管理处。

1个独立核算法人直属经营单位是漳河抗旱排涝服务队。


第二部分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收入总预算22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1.77万元(经费拨款5075.2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164.5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1319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50.23万元,其他收入9493万元,动用事业基金1800万元。

2021年收入总预算较2020年收入总预算增加10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0年减少1274.1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较上年减少1003.5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较上年减少250.04万元所致。二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2020年增加360.14万元。三是其他收入较2020年增加1493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拨款较2020年增加1000万元,其他收入较2020年增加493万元。四是动用事业基金较2020年增加491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支出总预算22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4万元,项目支出10332万元(防汛项目13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957万元,不可预见费项目24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湖北省漳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9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809万元。

2021年支出总预算较2020年支出总预算增加1070万元,一是基本支出较2020年增加24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2020年增加742.96万元,三是事业单位经营支出较2020年增加了83.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度我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压减率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压减率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1年我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9671.3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48%,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2021年新政策要求,汉外单位办公设备、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也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故政府采购预算相应增加。

二是2020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政府采购预算123万元,2021年不涉及此项,故政府采购预算相应减少。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金额较2020年增加1000万元,故政府采购预算相应增加。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明细:办公设备购置28.2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000.15万元;办公费5.1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维修(护)费525.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局固定资产2020年12月底存量情况如下: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747.48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4724.83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8635.17平方米。机动车实有数26辆,大型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5947428.23万元。2021年预计无新增,与上年持平。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

1、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957万元。对水库枢纽和灌区工程设施进行年度维修管护,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灌区正常灌溉,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灌区粮食增长,改善生态环境,保证水库水质Ⅱ类。年度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绩效目标一览表

目标名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绩效标准
年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工程维护完成率(%)100%
涵闸维修数量(处)600
水库维修数量(个)5
质量指标因汛水库工程倒坝处数(处)0
因汛水闸工程损毁数(处)0
机电设施及专用设备故障率(%)≤5%
水质达标Ⅱ类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
指标因汛工程造成死亡人数(人)0

安全度汛情况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85%

2、防汛项目135万元。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依法科学指挥调度,推进防汛抗旱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并充分发挥漳河水库综合效益。年度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防汛绩效目标一览表

目标名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绩效标准
年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编制、修订、审批调度运行方案等数量(个)7
防洪通讯设施修复1
质量指标管理水库溃坝数量(座)0
时效指标水情信息上报及时率(%)95%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生态效益指标水质标准Ⅱ类

3、水利工程建设--湖北省漳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9000万元。对水库枢纽设施进行年度加固,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灌区正常灌溉,保护水库下游人口和耕地,改善生态环境。年度绩效指标及目标值见附表。

湖北省漳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绩效目标一览表

目标名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绩效标准
年度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护耕地亩数(万)8.1万
保护人口(万)5.31万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已建工程质量合格率≥90%
数量指标引水工程及其他加固工程完成率≥90%
溢洪工程加固投资完成数量(座)2
挡水工程加固投资完成数量(座)6
时效指标2021年底投资完成率(%)≥8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8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六)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七)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十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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