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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灌区 建设与管理发展成就”展示作品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4-04-12 10:11  |  来源:厅农水处

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灌区是解决我省“三农”问题的基础保障,是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的压舱石,是国家节水行动的先行之地。新中国成立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建成大中型灌区534处,设计灌溉面积合计4705万亩,灌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讲好我省水利故事,弘扬灌排精神,增强广大灌区建设和管理者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灌区管理单位凝聚力、战斗力,传承优秀水利文化,推动灌区现代化建设,促进灌区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决定举办“新中国成立75周年灌区建设与管理发展成就”展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征文

集中反映灌区建设中积累的时代精神、建设与管理、水文化水历史、灌区管理单位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成就。

(二)摄影

近三年来(2021年起)灌区发展新风貌、新亮点、新成就;灌区建设、运用、调度、效益;灌区建设者和管理者用行动谱写灌区新篇章;人民群众共同缔造灌区新发展。

二、活动要求

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大众均可参加。

各地参评作品由市州水利主管单位初审把关,对辖区县市区报送参评作品,统一把关报送;各市、州提交征文作品至少2篇,摄影作品至少2组;各直管市、灌区提交征文作品至少1篇,摄影作品至少1组。

(一)征文作品要求

1. 明确主题,观点鲜明、数据可靠、内容翔实、叙述清晰、文风朴实。

2. 题目自拟,文体以议论文、记叙文为主,散文、诗歌为辅,要求原创,以往在水利部或湖北省水利厅官网或公众号发表过的文章可修改补充新内容。

3. 字数控制3000字左右,附2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引文加注脚并注明出处。

4. 征文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职称、联系方式。

5. 文中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附摘要和关键词。

(二)摄影作品要求

1. 单幅照片、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请在文件名中注明组照序列号)。每幅作品注明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详细信息。未标注标题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需要备注图片说明的使用WORD文档同作品一起打包提交。

2. 上传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须保留拍摄的原始参数,以便影像放大展出(有条件的可尽量添加RAW格式一并提交)。胶片拍摄作品最好扫描成电子文件提交。提交作品文件大小2M以上。

3. 此次征集摄影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如对色调、色阶和色彩作适度调整),不得影响拍摄对象的客观真实属性,不得对原始画面内容进行增减。翻拍、电脑创意、AI生成和改变原始稿件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的作品不予参评。

(三)版权及其他相关要求

1. 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 投稿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或单位所有,省水利厅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与本次征文、摄影相关的宣传、展览、厅门户网站及“湖北水利”微信公众号发表、合作媒体与机构刊出,以及结集出版。

3. 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省水利厅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享有对征集作品的非营利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展览、报道、二次创作、公共宣传等;获奖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

作品征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分为地方提交、主办方组织评选、择优展出。请以各地市州为单位,统一推荐提交(厅直单位直接报送,社会人员自行报送),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32814261@qq.com。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征文、摄影作品采用专家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线下进行,请专家进行打分排序。本次活动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征文和摄影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省水利厅将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展出方式

本次优秀征文和摄影作品将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湖北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网络展示和线下集中现场展示,并向水利部、灌区协会和有关媒体推荐参赛或使用。

联系人:刘正军,电话:1351727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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