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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回头看”反馈问题15】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5) 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2-09-27 14:12  |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销号公示——“回头看”反馈问题15】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5)

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我厅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1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5

得过且过。第一轮督察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

二、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加大填湖占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填湖占湖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坚持每月定期开展湖泊巡查监管,运用省湖泊卫星遥感监测平台加大对全省湖泊形态监测和核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问题,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继续坚持每月向全省发布湖泊监测与巡查月报。

2.按照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要求,督促相关地方对违法填湖占湖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时整改销号。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 坚持运用湖泊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开展湖泊形态监测与核查。2019年至2022年8月底,共发布44期湖泊监测与核查月报,累计发现143个湖泊232处疑似违法点,经现场核实,确认24处违法点,移交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0处,移交省水政监察总队督办4处,均已整改到位。

2. 截至2021年底,2018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咸宁市嘉鱼县蜜泉湖、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湖边塘,2019年披露的黄石市夏浴湖,2020年披露的孝感市汉川市黄龙湖、黄石市阳新县南坦湖等5个涉及填湖占湖问题全部完成验收销号。同时,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湖泊“清四乱”,2020年至2022年8月底,全省共排查出湖泊“四乱”问题191处,全部整改完成。在完成填湖占湖问题整改、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有效遏制了新的填湖占湖问题增量。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每月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及时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侵害湖泊的“四乱”问题,持续做好湖泊“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工作,守住湖泊形态保护红线。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3日,共7天)向省水利厅反映。

联系方式:直接责任人:刘英萍,电话:027-87221675

承办人:李贤虎,电话:027-87221693

厅整改办:程良伟,电话:027-87221724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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