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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电高评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0-08-17 15:47  |  来源: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鄂水电高评办〔20203

省水电高评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有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70)要求,为顺利开展2020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2020年度在岗并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水利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自由职业人员由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中央鄂单位人员,可由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准,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195号)执行。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70号)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

(二)水平能力测试。由于疫情影响,今年水平能力测试预计在下半年举行,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从明年起,三年有效。

2017-2019年取得的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可在本年度申报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

()破格、转评、认定审核权限。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所有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认定事项的审核权限仍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用人单位初审后报省水利厅职改办审核。

()转评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转评后晋升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

(五)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我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途径和内容

2020年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省水电高评办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系统申报

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后系统自动转入省水电高评办,省水电高评办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

凡省水电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按照《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清单》(附件1)要求,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交由市州职改办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报省水电高评办。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包括:

1. 申报人签字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原件一式二份。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2. 用人单位出具盖章的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意见盖单位公章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3.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

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材料

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第1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同时,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同底免冠1寸照片1(照片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供通过评审者办证用。

5.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并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十五份。

6.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需提交符合申报职务所需聘任年限要求的所有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如无聘任文件,需提供单位聘任证明原件,当年有效。

7.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申报高级职称不需要提供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通过网上自动比对。转评、破格审批表须提供原件,当年有效。

8.2015201620172018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提供复印件的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的项目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未签字材料不予受理)。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著作还需复印编委名单),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未签字材料不予受理)。

11.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任职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计算至2020930日。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

3.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综合一览表使用A3纸打印。

4.申报人提供的年度考核材料,需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受理有关要求

1.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202097日至2020930日,工作日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申报:2020914日至2020109日,工作日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由于疫情影响,避免人员聚集,请有申报需求的厅直单位按相关厅直单位报送时间表(附件6)报送材料,其他申报人员请合理安排材料报送时间。

2.评审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300/人,纸质评审材料审核通过后一次交清。

注:报送人到指定银行缴费或手机缴费到指定帐户,缴费后将银行回执单交回给省水电高评办或手机银行缴费信息截图发送到指定邮箱,最后领取缴费收据。

3.受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地址:湖北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珞狮南路306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江楼4楼)

联系人:江山陈薇

联系电话:027-8722173787378103

附件:1.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要求

2.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4.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5.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6.相关厅直单位报送时间表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湖北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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