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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时间:2019-11-18 14:41  |  来源: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1日在武汉市主持召开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由泄水闸、船闸、电站厂房、鱼道、两岸滩地过流段及坝顶交通桥组成,正常蓄水位36.2米,水库总库容4.85亿立方米,灌溉面积327.6万亩,规划航道等级为Ⅲ级,电站装机容量为40兆瓦,年发电量为2.25亿千瓦时,为Ⅰ等工程。工程位于潜江市、天门市、荆门市(钟祥市、沙洋县)境内,总占地面积2125.62公顷,于2009年2月开工,2014年9月完工。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项目法人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将验收成果予以公示,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7-88608890

传  真:027-88608896

联 系 人:刘浩杰

附件1、2、3、4

附件1-鉴定书.pdf

附件2-验收报告-压缩4.pdf

附件3-监测报告.pdf

附件4-监理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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