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获评国务院两项督查激励
(王涛)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湖北省十堰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和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全国督查激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
湖北省十堰市获评全国10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之一。2022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堰市获评全国8个“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之一。2022年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1000万元激励,由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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