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流域综合治理立法起草工作专题办公会
(政法处 规计处)4月3日,省水利厅召开流域综合治理立法起草工作专题办公会,就《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流域综合治理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起草工作进行研究。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国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政法处、规计处就前期立法起草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定位、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研讨。
会议指出,立法工作专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学习调研、认真起草修改,前期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为加快推进《决定》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省水利厅承担流域综合治理立法的起草工作,这是对省水利厅的高度信任,也是对能力水平的重大考验。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进一步加强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关于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的研究学习,根据相关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加快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