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审议《湖北水利信访工作实施办法》
(厅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根据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主持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审议《湖北水利信访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上,厅办公室汇报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以及合法性审核和制度廉洁性评估情况,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认为,《办法》与国家、省级信访工作法规制度结合紧密,内容全面,程序清楚,表述规范,操作性很强,原则同意正式印发全省水利系统施行。
会议强调,厅机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办法》的宣贯落实,确保《办法》在全系统同步落实;要进一步硬化服务、指导、督办工作措施,确保湖北水利信访更加高效;要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阅信、接访工作制度,以本处室(单位)信访稳定护全局信访之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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