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安排部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
(厅水资源处)8月31日,省水利厅召开8月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月调度会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季调度会,安排部署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春茂主持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厅水资源处代表厅工作专班通报了近期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全省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个未按时完成任务整改工作专题会精神,厅河道处、湖泊处等相关整改(督办)牵头责任处室逐一汇报了各自整改(督办)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精准发力抓好环保督察涉水问题整改。一要加力整改销号,一丝不苟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水任务的整改销号工作。二要加强督办检查,强化行业管理指导和专班督办落实,积极督导地方政府涉及水利职责问题整改。三要严格把关验收,加强对地方政府涉及水利职责问题的销号把关工作,确保不留任何风险和隐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议强调,要切实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对照省环委对相关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各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我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制定全省水利系统工作方案,逐条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单位)和责任领导,及时报省指挥部备案。三要切实担当作为。对省水利厅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关牵头处室(单位)要协调厅领导带队,开展专题调研督察,推进工作进展。对我厅牵头的任务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的和配合的任务,要厘清职能职责,做到密切配合协作,共同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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